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池店镇生活垃圾桶清运服务过渡采购项目(2026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2.最高控制价:单价92.62704元/桶﹒月,总价305669.232元;
3.招标内容及要求:本项目为****池店镇生活垃圾桶清运服务过渡采购项目(2026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根据****(以下简称采购人)承接**市池店镇全****社区公厕环卫保洁服务项目的运营,为保证该项目的顺利开展,****服务区域范围内生活垃圾桶清运服务以配套保障项目的运行,经采购人现场清点核对,服务区域服务范围内垃圾桶数量有3300个。
4.合同期限:2026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成交人需于2026年11月1日全部进场服务。
5.技术和服务要求
5.1成交人依据《****公司垃圾清运保洁作业及处罚细则》(详见附件3)的要求每日完成服务范围内3300个240L分类垃圾桶的垃圾桶清运工作,成交人还应负责本项目保洁范围内(包括且不限于90个果皮箱垃圾桶、垃圾桶周边及辖区内废弃沙发床垫等大件生活垃圾、园林、餐厨、工业、5m3以内建筑垃圾等)垃圾清理工作。服务范围内垃圾桶每天至少进行2次以上收集及清运,需保证垃圾桶垃圾不满溢,垃圾桶边无垃圾残留及大件生活垃圾等其他垃圾不超过24****服务区域内,****社区)需配置垃圾收集车,投标人需提前做好现场踏勘。
5.2遇到**各种重要检查、庆典活动或节假日等,成交人应服从采购人工作安排,按采购人要求增加垃圾收集次数,应采购人要求派遣相关垃圾车配****社区环境整治活动,该项工作已包含在本项目服务范围之内,相关费用纳入投标报价,采购人不另行支付费用。
5.3特定社区如需要以按时摇铃的方式开展垃圾入户收集工作的,采购人不另行支付费用,投标人应在报价中考虑,并无条件提供人员和车辆配合开展工作,做到垃圾按时完成转运。服务期限内,****社区取消摇铃入户收集方式,改为按垃圾桶设置开展垃圾收集工作,采购人亦不重新核算或调整合同费用,投标人应自行综合考虑该等风险。
5.4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服务内容,成交人须无条件配合。对于未纳入上述智慧平台管理的垃圾桶(工业厂区内等),成交人应提供清运服务,并且应配合池店**岸线垃圾清运,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另行结算费用给成交人,投标人应自行考虑该风险。服务期限内,若前述未纳入智慧平台管理的垃圾桶被纳入智慧平台管理,采购人亦不重新核算或追加合同费用,投标人应自行综合考虑该风虑。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相关风险由投标人自行评估并承担。若涉及垃圾桶数量变动,双方应通过现场签证确认实际数量,费用结算规则如下:
5.5垃圾桶数量3300个的±10%(含)范围内变动时,合同总费用不做调整,并以此进行结算。
5.6垃圾桶基准数量3300个。实际数量在基准数量±10%(含)区间内,合同价款不作调整;超出+10%(不含)或低于-10%(不含)的部分数量,按中标单价据实结算增减费用。采购人追加采购垃圾桶对应的新增金额,不得超过本项目中标金额10%。
5.7每日需安排垃圾车值班,在服务区域内待命,半小时内响应采购人要求到达需要清理地点,该项服务纳入本项目服务范围,相关费用已含于投标报价,采购人不另行支付。
5.8应采购人要求派遣相关垃圾车配****社区环境整治活动,应采购人要求派遣相关垃圾车配****社区环境整治活动,该项工作已包含在本项目服务范围之内,相关费用纳入投标报价,采购人不另行支付费用。
5.9成交人须配备机械式垃圾收集清运吊桶车(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300万元)、三轮转运车(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20万元),数量按采购人实际要求配备。本项目须配备的所有车辆均由成交人按相关规定办理报牌及保险手续。
5.10所使用车辆应该符合**市垃圾转运站或**市垃圾焚烧场进站(场)要求,并按照转运站或者焚烧厂要求进行垃圾倾倒作业,违反要求所产生的后果由成交人承担。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自行了解转运站或者焚烧厂相关要求,相关风险由投标人自行评估并承担。成交人必须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许可内容为**区域。
5.11成交人须配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作业人员,并承担所有作业人员的社会保险、安全伤害责任及费用(雇主责任险不低于80万元),所有人员应取得相应车型的c1或者b2或以上等驾驶证,必须持证上岗。
5.12所有垃圾转运车辆必须采用密闭式机械式垃圾收集清运吊桶车;车辆不得出现滴、洒、漏等现象;并安装导航定位跟踪系统接入采购人指定系统,采购人可随时查询车辆行程及位置。
5.13需配备大件垃圾清运车(含司机),每天固定巡查清理大件垃圾及建筑垃圾。
5.14运营期间成交人要注意安全、文明、保卫、环保等方面,工作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法规之规定,因成交人管理的原因造成的纠纷或安全责任事故或造成第三者伤害责任的等,均由成交人承担。
5.15车辆人员配备要求:①大型垃圾转运车≥27辆;②大件家具及建筑垃圾清理车≥6辆;③以上车辆需配备导航设备及具有相对应驾驶车型证件的驾驶员,费用均由成交人承担。④以上为本次项目车辆配备的最低标准,成交人需根据项目实际作业量、作业范围及突发任务等具体需求,按照采购人的指示调配或增加相应作业车辆,确保作业任务高效完成。中标后,成交人须提供以上符合要求的所有车辆备案,①若车辆为自有的,须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车****公司名称的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车辆照片(含车牌号);②若车辆为租赁的须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车辆照片(含车牌号)及合法有效的车辆租赁合同,租赁期限须完整覆盖本项目服务周期;③交管平台中机动车状态正常和在检验有效期内的截图证明。成交人逾期未提交、材料不合格或存在虚假材料的,分情形处理:(1)合同未签订:视为放弃中标,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招标;(2)合同已签订:属于成交人违约,采购人可暂缓付款、限期整改;情节严重,解除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
5.16成交人需有固定的经营、办公场所。制定生产安全制度和日常作业培训,供采购人抽查。成交人需在池店镇合理设置符合考评要求的≥2个大件垃圾和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并及时定期清理。(堆放点由成交人提供并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人承担相关的费用)
5.17成交人在服务期间需自行办理建筑垃圾转运相关手续及垃圾堆放所需相关费用均由成交人承担。
5.18成交人应当在本项目进场前提供项目负责人1人,负责日常与采购人关于本项目各种事宜的沟通处理。该项目负责人需常驻**,出**需报备采购人同意,遇紧急事件2小时内该项目负责人必须到达采购人指定场所。
5.19转运人员及车辆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当提前报备采购人,经采购人同意后及时提供备用人员及车辆。
5.20****服务区域提供9次的挖机和土方车(6方及以上容积)清理服务(土方车在一次作业时间内往返趟数不得低于3趟,两种车型同时作业算2次)。
5.21成交人须将作业工人名单及相关信息及作业工人工资发放流水清单向采购人报备,若作业人员有变动有调整须向采购人做变更报备,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变更。
6、报价要求
6.1供应商提供的报价单位为人民币。
6.2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完成本项目服务工作所需的人员工资及各种福利费【如培训费、工龄补贴、年底奖金、岗位津贴、节假日补贴、双休及超时加班补贴、春节和环卫节慰问金、水电住房补贴、劳保费、高温补贴、五险一金、人身意外保险费等】、临时任务等增加服务费、车辆使用费(含购置、保险、燃油费、维修、运输及折旧费等)、风险金、综合管理费、利润和税费、代理服务费等所有不可预见的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6.3中标价以投标总价(不含税)为准,投标人的报价应分别计算出不含税的单价、总价及含税的单价、总价。
6.4其他要求:
①本项目的最高价限价均为含税价,投标人提交的含税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②中标价款在风险包干范围内不受市场价格及政策性价格的调整。
7.付款方式:
7.1本次采购的基准数量为3300个垃圾桶进行招标,合同结算金额=数量*中标单价*实际服务当月,按实结算费用。
7.2合同履行经考评后支付,在合同期内,采购人进行月度考评扣除考评违约金额后(若有)后支付,中标人应提交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提供采购人要求的相应付款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采购人有权顺延付款期限。
8.双方违约与违约责任
8.1违约责任
8.1.1采购人违约责任:若采购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款项,****银行****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付逾期付款利息。
8.1.2成交人违约责任
(1)如果成交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少清运一次或清运不符合标准的,采购人扣除半日服务费用且成交人应向采购人支付1000元/次违约金;作业人员每旷工1天,采购人不予支付当日服务费用且成交人仍需向采购人支付2000元/天违约金,以此类推,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人应另行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扣除及处罚的费用外,采购人有权另请第三方提供应急服务,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2)成交人在运营期间,受到服务区域文件通报批评的,成交人应向采购人支付4000元/次违约金;受到市级文件通报批评的,成交人应向采购人支付4000元/次违约金;被服务区域行政部门要求整改或受到环保等有关部门处罚的,成交人应向采购人支付4000元/次违约金。如因成交人的运营行为,导致相关部门对采购人处以经济处罚的,相应的罚款均由成交人承担。
(3)成交人在进场服务一个月内,未能及时提供合同相对应要求的人员、车辆、临时堆放点等配置服务的,采购人发出整改通知的3日内,成交人仍未补齐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造成采购人损失的需赔偿。
(4)成交****社区以按时摇铃等方式完成垃圾收集工作的,经采购人通知后2日内未整改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造成采购人损失的需赔偿。
(5)日常项目服务运行中养护车辆设备及人员配备必须符合要求,若经采购人发现成交人运行过程中存在设备条件、人员数量达不到要求等情况,每发现一次成交人应向采购人支付2000元/次违约金。以此类推,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人应另行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扣除违约金的费用同时采购人有权另请第三方提供应急服务。累计超过3次(含)以上,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造成损失的,成交人另行赔偿。
(6)成交人在服务期间需自行办理建筑垃圾转运相关手续及垃圾堆放所需相关费用,若因手续未及时上报办理或建筑垃圾未能堆放造成采购人被上级通报批评,每通报一次成交人需向采购人支付4000元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人应另行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扣除违约金费用同时采购人有权另请第三方提供应急服务。
(7)成交人需配备至少1名负****服务区域日常与采购人关于本项目各种事宜的沟通处理。若在服务期间成交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派出负责人到达指定场所与采购人对接,每出现一次成交人应向采购人支付2000元违约金;累计3次(含)以上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负责人,更换后仍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8****服务区域需提供6次的次挖机和土方车(6方及以上容积)清理服务,若在服务期间成交人未能按要求进行配置,一次成交人应向采购人支付2000元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人应另行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扣除违约金的费用同时采购人有权另请第三方提供应急服务,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9)所有违约金需在采购人发出处罚通知后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逾期未支付的,采购人有权从、服务款项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另行追偿;违约金累计无上限,采购人保留进一步追责的权利。
8.2违约终止合同
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采购人发出违约通知后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若该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实际损失的,采购人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追究成交人的法律责任。
(1)成交人未能完成每日约定的转运作业次数(每日不少于2 次),被采购人发现三次以上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2)因成交人作业车辆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作业条件或者人员无证上岗等原因,造成重大后果的成交人需承担责任,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3)采购人发现成交人违反《**市绿城环服垃圾清运保洁作业及处罚细则》(详见附件3),未能及时改正或拒不整改的,成交人除支付采购人违约金外,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4)在采购人****服务区域的各项检查中,发现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后,逾期仍未整改的,成交人除支付采购人违约金外,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以上级主管部门或采购人下发整改通知单为准)。
(5)因成交人未及时为车辆、人员投保(投保险种、保额不得低于采购需求),经采购人书面通知催促七日后,成交人仍未执行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6)成交人私自转让(与第三人合营、股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视为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运营,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8.3因成交人原因导致采购人遭受损失,成交人应予以赔偿,成交人的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向任何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采购人的经济损失、采购人为维护自身权益而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鉴定费、调查费、公证费、公告费。
9.安全责任
9.1成交人自行负责清运服务、作业的一切安全责任,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并对作业人员开展安全培训教育。采购人与成交人作业人员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劳务关系或劳务派遣关系,成交人在作业过程中,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均属于成交人的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民事、行政、刑事责任均由成交人全权负责,与采购人无关;若因成交人处理不当对采购人造成负面影响及损失的,成交人应赔偿相应损失。
9.2若发生伤亡安全事故,成交人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单位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全事故或特**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单位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保留更换成交人的权利,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争议解决
若有争议,应**协商,协商不成,****法院解决。
二、报价须提供材料:
1.报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法定负责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是被授权人参加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1);
3.报价表(附件2):投标人须根据上述采购清单详细列出每一项不含税、含税的单价、合计及总价;每一项含税单价、合计及总价不得超过含税最高控制价(单价、合计、总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备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资料提供不全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三、报价文件送达方式:
1.送**期:截止时间 2026 年 10 月 31 日上午 09 :30 ;
2.送达方式:以密封的文件袋(文****公司名称)一式1份邮寄或现场送达至**省晋****广场1期2号楼902招标采购部,联系人:林工 135****7315(需电话确认文件情况),逾期未送达的、未进行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本次询价不收取费用。
四、成交方式及合同事项:
1.本次询价工作以采购单位实际需求出发,从所有资格审查合格单位中,最终选取报价最低的一家作为该采购的中标单位;
2.****公司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并支付款项。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6 年 10 月 31 日上午09 :30 ;
2.开标地点:****广场1期2号楼910开标室。
六、结果公示时间、地点:
****广场1期2号楼10层公告栏进行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联系:林工135****7315。
**市****公司
202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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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1:报价一览表
附件2-2:投标分项报价表
附件3:《****公司垃圾清运保洁作业及处罚细则》
END
****公司
微信号|JJSSZGS
▲精益求卓 ▲拼搏担当
▲品质建城 ▲筑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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