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渠洲工贸有限公司EVA颗粒生产线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审批
福建-莆田-涵江区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9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EVA颗粒生产线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日期:2026-10-28 18:19:18

根据相关规定,将“****EVA颗粒生产线建设项目”进行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要

****EVA颗粒生产线建设项目选址于**省**市**区三**镇涵庭西路5号,项目租赁厂房总建筑面积为2215平方米,总投资为100万元,拟从事EVA颗粒的生产加工,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EVA颗粒6000吨;项目拟招聘职工15人,均不住厂;年工作时间300天。

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EVA颗粒生产线建设项目位于**省**市**区三**镇涵庭西路5号,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选址符合所在地用地规划、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的要求;与周边环境基本相容;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可满足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并有一定的环境容量;在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能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严格执行“三同时”的情况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三、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省**市**区三**镇涵庭西路5号

联系电话:135****9896 联系人:方先生

评价单位:**市尚****公司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自本公示之日起5日内,公众可以通过邮箱等方式联系建设单位,提出对本项目的具体反馈意见。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