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嵩口高坑内陆渔港工程项目(含二期)第三方施工工程量验收服务 ,已由清牧水纪〔2026〕5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招标人为****,招标代理单位为****,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
2.1.招标编号:****;
2.2.项目名称:**县嵩口高坑内陆渔港工程项目(含二期)第三方施工工程量验收服务;
2.3.服务期限:自**县嵩口高坑内陆渔港工程项目(含二期)第三方施工工程量竣工验收完止;
2.4.验收费用:验收服务费率按第三方结算审后工程造价的4.5‰计算;
2.5.验收范围和验收内容:
2.5.1依据项目设计图纸、变更批复和工程签证进行实地测量、核查,形成工程量对比表,提出相应的工程质量验收意见;
2.5.2.每个项目每种类型分别提供验收过程照片;
2.5.3对施工、监理和业主单位形成的项目内页资料进行核查,提出核查意见;
2.5.4依据验收工程量清单核查施工单位出具的工程结算书、竣工图等相关材料,提出核查意见并修正项目竣工图;
2.5.5依据项目设计要求及工程建设标准规范,核实项目建设内容的数量、质量,分别形成项目验收报告。
2.5.6验收后在规定时间内复核此次验收所提问题的处理情况,对仍未处理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跟踪落实、整改复核,确保整改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具备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或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4、确认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 11 月 2日17:30分前,将报名材料(确认函(附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提供的上述材料复印件应清晰并盖有单位公章送至招标代理机构,否则直接取消其资格,不再另行通知。
5、确定中标候选人
根据《****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补充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5.1投标邀请书发布3日后,即 2026年 11 月 3 日 9:00 分由招标业主单位****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在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从确认参加的企业中随机抽取3名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1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2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号码****一中标候选人,****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5.2 招标人当日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2026年11月 3日至11 月5日 );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5.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机关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6、投标文件提交:
根据《****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补充通知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文件(一正3副),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6年 11 月 5 日17时30分,提交地点为****。投标文件格式附后。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公告在“****政府门户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县龙津镇碧林南路81幢
电 话: 134****2086 联系人:廖先生
招标代理:****
地 址: **县怡景路358号
电 话:180****8917 联系人: 小廖
****中心名称:****交易中心
地址:**县**路209-1(县检察院旁)
联系电话:0598-****079
附件1:确认函(格式)
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看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本次投标。
特此确认。
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