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第二医院层流床等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8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层流床等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修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10-29 09:00:00,更正为:2026-11-20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10-29 09:00:00,更正为:2026-11-20 09:00:00。

更正事项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技术项(F2×A2)满分为60.0000分

项目

分值

是否客观项

描述

1、技术指标响应情况1

27.00

是

根据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对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情况并结合相关佐证材料(若有)由评委评议并按以下标准评分,正偏离不加分: ①完全满足招标文件采购包1“技术和服务要求”中标注“▲”符号的评审指标得27分;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共9项); ②标注“★”符号的评审指标(共3项)存在任意一项负偏离的,均导致投标无效; 注:投标人必须根据该评审内容,对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逐项进行应答,若招标内容及要求中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否则按负偏离处理。投标文件中《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应答内容与投标人提供的佐证材料不一致时,以投标人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判定依据。

2、技术指标响应情况2

31.24

是

根据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对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情况并结合相关佐证材料(若有)由评委评议并按以下标准评分,正偏离不加分: ①完全满足招标文件采购包1“技术和服务要求”中未标注符号的评审指标(评审指标1至评审指标82)得31.24分;每负偏离一项扣0.44分(共71项)。 注:投标人必须根据该评审内容,对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逐项进行应答,若招标内容及要求中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否则按负偏离处理。投标文件中《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应答内容与投标人提供的佐证材料不一致时,以投标人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判定依据。

3、技术指标响应情况3

1.76

是

根据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对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情况并结合相关佐证材料(若有)由评委评议并按以下标准评分,正偏离不加分: ①完全满足招标文件采购包1“技术和服务要求”中未标注符号的评审指标(评审指标83至评审指标85)得1.76分;每负偏离一项扣0.88分(共2项)。 注:投标人必须根据该评审内容,对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逐项进行应答,若招标内容及要求中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否则按负偏离处理。投标文件中《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应答内容与投标人提供的佐证材料不一致时,以投标人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判定依据。

更正为:

项目

分值

是否客观项

描述

1、技术指标响应情况1

27.00

是

根据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对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情况并结合相关佐证材料(若有)由评委评议并按以下标准评分,正偏离不加分: ①完全满足招标文件采购包1“技术和服务要求”中标注“▲”符号的评审指标得27分;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共9项); ②标注“★”符号的评审指标(共3项)存在任意一项负偏离的,均导致投标无效; 注:投标人必须根据该评审内容,对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逐项进行应答,若招标内容及要求中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否则按负偏离处理。投标文件中《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应答内容与投标人提供的佐证材料不一致时,以投标人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判定依据。

2、技术指标响应情况2

33.00

是

根据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对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情况并结合相关佐证材料(若有)由评委评议并按以下标准评分,正偏离不加分: ①完全满足招标文件采购包1“技术和服务要求”中未标注符号的评审指标得33分;每负偏离一项扣1.1分(共30项)。 注:投标人必须根据该评审内容,对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逐项进行应答,若招标内容及要求中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否则按负偏离处理。投标文件中《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应答内容与投标人提供的佐证材料不一致时,以投标人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判定依据。

由于字符限制,其余更正事项详见附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北城双洋西路8号

联系方式:0597-****7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街道祥坂街357号(原西二环南****广场办公楼11层10办公、17层09办公

联系方式:0591-****12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艾楚琼、谢文娟、王燕燕、郑炜

电话:0591-****1280

****

2026年10月28日


相关附件: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