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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 工程名称 | **区2026TP03地块(设计“评定分离”) | 招标阶段 | 设计招标 | |
|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1、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3.2-其他-9 修改为“9、招标人因本项目开发需****公司,投标人中标****公司签订合同或补充协议,原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招标人权利及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设计合同结算和设计费收支、税务开票成本核算等具体工作,****公司行使及履行,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 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合同条款(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18.5-二、合同补充条款 :14) 修改为:“14).招标人因本项目开发需****公司,投标人中标****公司签订合同或补充协议,原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招标人权利及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设计合同结算和设计费收支、税务开票成本核算等具体工作,****公司行使及履行。” 3、 提供给投标人的资料中增加:2026TP03地块规划设计条件,随本答疑纪要一起发布,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附件1:2026TP03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4、 招标文件与本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本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为准。 (以下空白) | ||||
| 招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6年10月28日 |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6年10月2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