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规26015号地块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一)拟征地面积
项目选址面积3.9994公顷,其中:1.944公项属国有存量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面积1.1552公顷,拟使用土地面积0.9002公顷。
(二)征收(使用)土地范围
规26015号地块项目位于城郊镇莲塘村,在我市组织实施的**工业平台东部片区综合性开发建设范围内。**莲富北路;西至******公司用地;北至规划道路;南至******公司用地。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三)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单位
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市城郊镇莲塘村,涉及的国有土地使用****经济开发区****公司(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四)征收(使用)土地目的
为实施**工业平台东部片区综合性开发建设,拟以成片开发方式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工业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公共利益情形。
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征收土地的实****人民政府,****政府按法定程序组织开展现状调查、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补偿登记、签订协议等相关土地征收工作。
(二)拟于2026年10月20日至2026年11月3****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权属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四)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公告时间为十个工作日,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征地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告期内以****人民政府提出。
特此公告。
附件:规26015号地块用地红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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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