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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单位呈报《****关于商请审批**市**兰花产业综合示范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朋政函〔2026〕17号)及附件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等规定,经研究,原则同意建设**市**兰花产业综合示范园建设项目。现就该项目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市**兰花产业综合示范园建设项目。(项目编码:****)
二、项目单位(项目业主):****。
三、项目建设地点:**县朋口镇。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5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扩建兰****基地150亩、改造提升电****中心,建筑面积约1500平方米、改造交易展销区,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改造提****物流中心,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同时改造提升主干道路2.2公里、支路2.5****园区配套基础设施。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1500万元。建设资金申请2027年**与**市对口**专项资金及业主自筹,不得违规举债,****政府隐性债务。
六、请项目业主根****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2025年第31号令)、《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等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七、根据《**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工作办法(试运行)》的通知要求,项目****县委政法委员会报备。请项目业主对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分析、作出客观预测、综合评判,制定相应的防范、化解风险的应对预案。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施工单项合同估算金额已达到依法必须招标规模的标准,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单独核准,请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理有关建设手续,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及安全措施,确保项目顺利推行。
****改革局
2026年10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