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文明城市形象,营造整洁靓丽、管理规范、畅通有序的集市环境,根据《**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我局对三口塘圩天临时集市疏导点摊位实行招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摊位概况
(一)使用期限:2026年11月15日至2027年11月14日。
(二)营业时间:逢农历一、六(圩天)6:00—13:00。
(三)摊位设置及经营范围:经营区域、面积、四周界址以现场设置为准。
(一)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8日至2026年11月9日17:0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二楼会议室。
(三)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银行缴款单;报名后领取招标入场券。
(四)报名规则:每人凭身份证只能报一次名;中标者如有需要,可按中标价再申请相邻一个摊位,被申请的摊位不再招标;上一轮(2025年11月15日至2026年11月14日)摊位费未缴清的,取消本次报名资格。
(五)招标保证金:按摊位计,每个摊位500元。报名****银行缴交。
账户名称:****
开户行:****银行
账号:350********058000829
招标保证金于开标后两个月内不计息退还;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违约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招标安排招标地点:**县天宏市场****公司四楼428室。
投标人须提前10分钟进场,凭招标入场券和本人身份证入场,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会场。
四、招标方式(一)招标项目:摊位经营权(摊位费用)。
(二)招标会设保留价(底价),保留价在投标前公布;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三)本次招标采取暗标方式,以最高报价者确定中标人;如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最高报价,现场抽签确定中标人。
(四)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的,招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摊位经营权由第二报价人中标;第二报价人仍放弃的,该摊位不再对外招标。
(五)投标人须在统一印制的标签上填写姓名(与报名时身份证相符)、摊位号码和投标报价(精确到元)。表述不明确、未按要求填写或报价低于底价的,视为废标。
五、摊位费缴交及违约责任中标人须在中标后1小时内****执法局收费处一次性缴清摊位费,缴费采取扫码方式。未按时一次性缴清的,视为违约,取消中标资格,招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经营与管理要求(一)中标人须服从规范化管理,在规定区域内规范经营;遇上级部门检查时,须服从暂停经营安排。
(二)未经许可不得转让摊位,不得擅自改变经营类别。私自转让、中途退租或擅自改变经营类别的,已收取的摊位费不予退还,并收回私自转让摊位。
(三)圩天当日13:00前须将摊位上的货品及杂物搬离;我局将不定期组织清理未搬离物品。
(四)如****政府政策调整等因素造成不能继续经营的,退还未使用部分摊位费(按日计算,不计息),不赔偿其他损失。
(五)报名者视同认可本公告及招标须知有关条款。
七、咨询联系人:兰先生0597-****870。请广大市民、经营户相互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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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