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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0月19日-2026年10月25日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10月26日-2026年11月1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1-****7830
传 真:0591-****7830
通讯地址:********环境局窗口
邮 编:350001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 1 | 年产3万吨定型镁碳砖及2万吨不定形耐火材料生产项目 | 榕环评〔2026〕74号 | 2026-10-19 |
| 2 | 元洪污水尾水排放管项目 | 榕环评〔2026〕75号 | 2026-10-19 |
| 3 | **时****基地项目(一期)-**基地110kV建设项目 | 榕环评〔2026〕76号 | 2026-10-19 |
| 4 | 中闽**新厝50MW渔光互补项目配套110kV升压站建设项目 | 榕环评〔2026〕77号 | 2026-1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