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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台智能制造产业园”位于**县南屿镇。该项目总平面方案主要规划技术指标为:征地面积25854平方米,实用地面积25854平方米,容积率2.79,建筑密度54.6%,绿地率15%;总建筑面积76148.9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2222.3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926.6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72266.46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3882.46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4129.47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217辆,非机动车停车位723辆。经审查,建筑设计方案符合土地出让合同及规划设计条件要求。
现建设单位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根据《自然**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7号)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2026年10月28日至2026年11月10日。公示地点:闽台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现场、**县政务信息网(minhou.****.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方案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1-****0065、****2504,地址:****中心C楼资规局,邮编:350100)
附注:
1、书面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