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35万吨新能源锂辉石精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等相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对****年产35万吨新能源锂辉石精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年产35万吨新能源锂辉石精矿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官桥镇前梧村;
建设内容及规模:年产35万吨新能源锂辉石精矿;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省**市官桥镇前梧村
联系电话:吴总199****9319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市****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接受委托→成立项目组→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监测→现状评价→影响分析及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修改→报批。
2、主要工作内容:在对项目周围环境质量进行现状调查及监测的基础上,对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评价,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跟踪监测的方法和制度。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于项目建设的态度;
(2)对于项目建设对环境造成影响的看法及接受程度;
(3)对利益受到影响时的态度和意见;
(4)对本项目实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公众参与调查表:
链接:https://pan.**.com/s/1i-DBPm42NXtdRLcV9S38-g
提取码:578b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本次信息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众可自行下载公众参与调查表,并通过向建设单位发送邮件、电话、传真、信函和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
信息公示单位:****
202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