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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建筑垃圾**化利用EPC+O项目
补充说明(三)
招标项目编号:****
现就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关资质名称表述事宜作补充说明:
1.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所载“环境工程专项(固体污染控制)”;****建设部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资质,符合招标公告所载的环境工程专项固体污染控制资质要求。
2.本次补充通知仅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资质条款的名称表述予以释义,项目资格条件不做调整,不改变本项目原有资格要求。
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统一修改为2026年11月12日08时30分00秒。
注: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补遗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10月27日
附件:
补充通知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