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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2026年10月27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变更办理的有关规定,现将建设项目环评手续主体变更情况予以公布,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8日至2026年11月3日(5个工作日),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如对建设项目持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向我局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一、监督电话:0595-****7177 ****
二、传 真:0595-****6675 邮编:362400
三、通讯地址:****中心1号楼13****环境局行政审核审批股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原建设单位 | 拟变更建设单位 | 相关材料(链接) |
| 1 | ****加油站 | **县**镇二环北路559号 | **** | 安****公司 | https://pan.**.com/s/1j57SLA6qfODIJwPqV4hqEw 提取码: qvpe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