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乌**大道二期房屋拆除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招标范围和内容:乌**大道二期房屋拆除项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面积为准;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请于2026 年10月10日至2026年10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 30至17时00 分到****(地址:**市**区福新中路89-2****广场4层401A)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人民币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高价中标法。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根据《****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规定,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②本项目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采用现金形式。
招标人:****
地址:****
电话:159****5526
联系人: 许书记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福新中路89-2****广场4层401A
电话:0591-****0551
联系人: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