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05

审批
福建-三明-将乐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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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备注/文号: 将征预公告〔2026〕5号
发布机构: ****
公文生成日期: 2026-07-17
有效性:有效
有效性:有效
有效性:失效
有效性:废止
****征收土地预公告05
将征预公告〔2026〕5号

为实施**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专项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闽江上游**流域**县防洪工程(四期)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地面积:3.7817公顷

2.征地范围: **水田、西至水田、南至河流水面、北至河流水面、具体位置详见用地红线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古镛镇(山门村、积善村、文曲村、胜利村)、南口镇(南口村、蛟湖村)、水南镇(乾滩村、渡头村、三班村、水南村、**村、溪南村)。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途为水工设施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6年7月17日至2026年7月31日由古镛镇、南口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并与被征地权属单位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含青苗、地面附着物),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种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闽江上游**流域**县防洪工程(四期)用地红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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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7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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