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服务设施第三方投放服务项目院内公开询比价公告
为落实便民服务措施,保障临床与患者需求,提高我院就诊患者及其家属的就医体验,我院就部分便民服务设施投放服务项目进行院内询比价,中标方需支付场地租赁费、卫生管理费、电费等相关费用,欢迎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参与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本项目在院方指定位置安装便民服务设施(包括3组自助售货机,2组共享轮椅,1组共享充电宝,自助售货机销售相关医疗低值耗材、医用生活用品、预包装食品等产品,共享充电宝、轮椅租赁均采取智能租赁系统,患者及家属可通过手机扫码等方式自助租赁,供应商提供日常相关运营服务(日常补货、清洁、售后服务等),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保养,投入便民服务设施放置地点由院方指定。
二、服务年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三、本项目起始报价:每年3000元场地租赁费,500元卫生费,电费待中标后按设备实际使用功率大概测算(只多不少),每度电按0.7元(多出的部分为管理费)收,具体按协商金额确定。结算方式:每1年支付一次。
四、询比价内容及要求(见附件1)
五、报价材料的组成:
(1)报价表(含场地租赁费、卫生管理费、电费);
(2)营业执照(包含第一类、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资质、自动售货机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日用百货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资质)、《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
(3)资格承诺函;
(4)询比价内容及要求(见附件1)响应表;上报价材料均要求加盖公章,密封后备注项目名称及报价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六、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1.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评审小组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有效供应商,按评分项目逐项打分,最终得分按得分高低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评分细则详见附件二)。
2.当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参选单位的评标总得分并列时,以商务部分分数优先;
七、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报名地点:**市渔溪镇虞阳路37号综合楼五楼总务科。(可邮寄)
3.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9日17:00(逾期递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料将被拒收)。
(投标文件均须加盖公章并密封,封口必须盖骑缝章,如无密封盖章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联系地址:**市渔溪镇虞阳路37号综合楼五楼总务科。
联系电话:186****7265 李先生
附件:
1.询比价内容及要求
2.评分标准
3.报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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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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