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时间:2026年10月27日—11月2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自动麻将牌生产项目
二、建设地点:**省**市**市鸿山镇邱下金丘区184号
三、建设单位:****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森****公司
五、项目概况:
****位于**省**市**市鸿山镇邱下金丘区184号,租赁建筑面积7061.32m2,总职工人数80人,年工作时间330天,其中:上料及热压成型工序实行三班倒,抛光及点漆检验等工序实行一班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昼间),改扩建后年产自动麻将牌30万套。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影响:项目生产用水包括抛光用水和喷淋塔用水,该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抛光用水,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改扩建后全厂职工生活用水量为9t/d(2970t/a),生活污水排放量为7.2t/d(2376t/a)。项目生活污水经配套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市鸿山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项目外排废水接管标准应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及**市鸿山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计进水水质要求;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含2025年修改单)表1一级A标准。
2、大气环境影响:项目生产废气主要为上料产生的粉尘(以颗粒物计);热压成型产生的废气(以非甲烷总烃、甲醛计);点漆、晾干、人工擦拭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二甲苯计)以及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以臭气浓度计)。
项目车间拟设置为密闭车间,项目9#厂房1F生产车间的上料、热压成型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分别进入2套“水喷淋+干燥设施+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TA001、TA002)处理,处理后的废气分别通过2根25米高的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项目9#厂房2F生产车间点漆、晾干和人工擦洗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各自的集气罩收集后一并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TA003)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25米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项目废气经配套的净化设施处理后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因此,项目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环境影响:项目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等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厂界噪声达标后,对厂区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项目固废主要为雕刻时会产生少量的氨基模塑料碎屑、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置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外售给相关厂家综合利用;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经集中收集后定期由龙****公司清运处置。
废活性炭、废抹布、废液压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集中收集后定期委托**市****公司清运处置;原料空桶定期由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七、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网上公示,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均未接收到有关项目的群众反馈意见。
八、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0595-****1217
地址:****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362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