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公司**富口镇河道视频监控监测系统服务采购项目
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2026****公司**富口镇河道视频监控监测系统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采购人为****。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026****公司**富口镇河道视频监控监测系统服务采购项目】。
1.2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要求具体如下:
| 序号 | 服务/设备 | 型号规格/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 (不含税) | 是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税率(小规模纳税人为3%,一般纳税人为6%) | 备注 |
| 1 | 河道管控平台集成及运维服务 | 1.提供全球2.5维基础地图,可在云端实时查看无人机直播和全景照片,支持可见光、红外快速建图,高效获取任务区域内最新影像数据; 2.支持多终端数据标注与实时同步,包括标记目标、规划路线等,团队成员位置、任务和地图信息也能实时共享; 3.可在电脑端基于模型绘制各种复杂航线,拍摄成果实时“预览”,提供“所见即所得”的沉浸式绘制体验,让航线飞行更安全,拍摄成果更准确。绘制完成的航线文件自动同步到遥控器,高效作业; 4.作业成果自动回传、归档,一站式管理数据。作业照片均可显示在对应的地理位置上,帮助快速抵达问题现场,高效处理; 5.搭配使用适配的自动化机场,支持无人值守作业,包括任务规划、任务自动执行、成果回传与归档;还能实现一站式设备运维、异常提醒和远程维护; 6.无人机实时视频直播; 7.二三维重建; 8.提供预警平台可播放、展示视频影像,可分屏播放、可在一个显示器内自由分屏展示监控画面; 9.具备云台待视频控制按键,可管理视频播放、手动控制监控方位、距离;可通过预警平台控制监控设备轮巡情况(开关、指 定暂停轮巡时间); 10.提供事件管理:可根据事件时间、地点及处理状态等查询事件;可对事件进行记录归档。 11.提供平台日常运行监控服务,对平台功能模块、地图服务、视频直播、数据处理等组件进行定期巡检,确保平台稳定运行; 12.提供平台故障排查与问题解决服务; 13.提供平台软件版本升级与补丁更新服务,确保平台功能与安全持续迭代。 14.提供每季度不少于1次的硬件设备日常巡检维护服务,及时解决故障及隐患问题; 15.服务期3年。 | 1 | 项 | 247888.68 | 是 | 6% | |
| 2 | 数据检测服务 | 1.提供5个站点的数据检测服务; 2.采用人工智能AI技术对站点的数据进行检测分析; 3.对数据检测结果实现故障情况在线统计; 4.依据检测结果对项目预警平台和AI识别能力进行优化. | 1 | 项 | 29245.28 | 是 | 6% | |
| 3 | 2026年**富口镇河道视频监控监测系统服务采购项目设备 | 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 1 | 项 | 175431.86 | 是 | 13% | |
| 合计 | 452565.82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关于备选处理措施的提示:根据《****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相关规定,如采用替代禁止采购的备选处理措施,须明确备选处理措施“针对每例行为,综合评估法下扣减总分3分/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下核增评审价格3%”]
[针对联合采购项目的提示:中国电信与其他单位的联合采购项目须明确如何执行中国电信及其他联合方的不良行为处理结果]
(1)预估金额:最高响应限价【452565.82】元(不含税);
(2)★技术要求:以询比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要求为准;
(3)★免费维保期:自项目终验合格之日起3年。
(4)★部署完成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部署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5)★交付地点:**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452565.82】元(不含税);其中河道管****服务部分最高响应限价为【247888.68】元(不含税),****服务部分最高响应限价为【29245.28】元(不含税),设备部分最高响应限价为【175431.86】元(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1.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的核心产品(/)允许代理制造商响应,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响应或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再委托其它供应商响应;
(2)供应商应提供核心产品(/)的制造商产品说明书。
2.1.5核心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1.6与供应商有响应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相关行****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10月27 日11时00分至2026年10月30日17时00分。
4.2 获取地点:****。
4.3 获取方式:邮件至****@chinatelecom.cn获取询比文件,提供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附上联系方式。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纸质现场递交或快递送达(密封正本一份)。
5.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3日09 时30分前】。
5.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省**市**区新**路233号下洋电信15楼1505室】
5.4唱价时间和地点:【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5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
5.5.3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不适用】。
6.2检测相关费用:【不适用】。
7.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省**市**区新**路233号
邮 编:365001
联 系 人:【邓经理】
电 话:【189****5315】
电子邮件:****@chinatelecom.cn
开户银行:
账 号:
9.2异议接收方式
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chinatelecom.cn实名提出。
10.纸质保函、保险递交地点(如有)
纸质保函、保险原件应作为响应文件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单独密封)提交到指定地点:【**省**市**区新**路233号下洋电信15楼1505室】(采用线上开具的情况除外,如:电子保险)。
采 购 人:****
202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