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城南校区(高中部)建设项目(监理)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0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中学城南校区(高中部)建设项目(监理)
做如下说明或补充:
问题1、建议投标保证金增加采用免缴形式。
答:
投标保证金增加采用免缴形式。根据《****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的文件要求,本项目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若属于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投标函》中投标保证金金额按0元填写,按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附件格式填写“免缴保证金承诺函”,并在资格商务文件“(六)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扫描件”中附上该承诺函。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则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的要求补缴投标保证金。
附件格式:
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招标人名称) :
我司参加(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 投标活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允许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现免缴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我司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依法履行投标人义务。若我司存在下列任何一种事实的,收到你司书面通知,我司在 7 日内无条件地向你司全额付清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整(¥50000.00)。
(1)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贵方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2)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 标 人 : (盖 单 位 章)
日 期 : 年 月 日
说明: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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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