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店面、楼房、仓库等招租

国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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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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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店面、楼房、仓库等招租
资产类别:房产
转让方名称:****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县
挂牌价格:80325元人民币
挂牌期间:10
挂牌日期:2026-10-27 00:00:00
交易方式:拍卖
转让说明事项:竞租规则与说明 为规范本次国有资产公开竞租行为,保障各方合法权益,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财政局《**县企业国有资产租借及处置细则》(惠财国资〔2026〕17号)、《****公司关于印发的通知》(惠交发〔2026〕73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所有竞租人参与本次活动即视为完全认可并严格遵守本规则。 一、报名登记要求 竞租人须在2026 年11月5日17时00分前,持有效身份证明(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前往**市****公司或****办理报名登记和足额缴纳不低于3个月起拍价的款项作为竞租保证金并领取竞价牌后,方可参与竞价。未按规定完成报名、未缴纳足额保证金的,不具备竞租资格,不得参与本次活动。 二、竞租资产说明 1.资产明细:**粮站店面5间、底层通道及2-7层楼房,粮贸公司店面1间及二层1处,崇武粮站仓库4间、宿舍1层,东岭粮站变压器1台、机井1口及配套设施,涂寨粮站店面8间,辋川粮站店面4间,小岞粮站店面6间,山霞粮站店面2间。(具体以现场现状及相关资料为准) 2.租赁期限:****花园1号楼6-9#店、1号楼4#店、底层通道及2-7层楼房招租资产租赁期限为5年,其余资产租赁期限均为3年,租赁期满须重新参与公开竞租方可续租。 3.租金支付:**粮站、粮贸公司、崇武粮站四层东侧宿舍等招租资产的租金按月收取,其中****花园1号楼6-9#店、1号楼4#店、底层通道及2-7层楼房前三年租金按实际中标价收取,第四年至第五年在原租金基础上递增5%收取;崇武粮站仓库租金按季度收取;涂寨粮站、小岞粮站、山霞粮站、辋川粮站等招租资产租金按半年收取;东岭粮站变压器、机井及配套设施租金按年收取。承租方须按合同约定足额按时缴纳,逾期按相关条款处理。 三、竞租保证金规定 1.缴交方式:仅限银行柜台转账、网银转账、手机银行转账(支付宝、微信转账无效);汇款人名称须与竞租人名称完全一致,转账备注“竞租保证金”字样,保证金不计利息,以实际到账为准。 2.委托办理:委托他人代办的,****银行转账缴纳,同时提供合法授权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明。 3.保证金处理: (1)竞租成功:保证金自签订《竞租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起,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押金);若不足成交价3倍标准,承租方须在签订《租赁合同》前补足差额。 (2)未竞租成功:保证金在竞价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4.租赁起始时间:竞租成交后,标的经出租方核验确认符合入驻条件的,起租时间另行确定,具体起租期限及相关约定以《租赁合同》为准。 5.指定账户 (1)户名:**** 开户行:****银行****公司**县支行 账号:135********012822 (2)户名:**市****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支行 账号:407****66305 四、标的查看责任 竞租人须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实地查看标的,全面了解项目现状、本规则及《租赁合同》全部条款。未现场查看的,视为完全认可标的现状,自行承担全部责任;进入竞租会场参与竞价,即视为接受标的现状及所有已知、未知瑕疵,自行负责房屋修缮、安全防护,承担全部相关责任及后果。 五、无效竞租与违规处理 竞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租/中标资格无效,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串通操纵竞租价格、围标、串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2.伪造证件、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3.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违规经营:禁止经营液化气、烟花爆竹等危险化学品,禁止从事钢铁、石材、水泥加工等噪声、大气污染类、不符合环保规定的项目; 5.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及本规则其他规定。 六、消防及手续办理 个别粮站系**改造遗留资产,暂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亦未完成消防验收。中标人知悉该现状,承诺自行办理消防审批手续,所需一切费用自行承担;后续如无法办结消防手续,由此产生的全部风险、损失及法律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拍卖人、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七、竞租方式 本次采用增价拍卖方式:竞租人按拍卖师报出的起拍价及竞价幅度应价,可高于幅度口头应价;应价一经作出不得撤回,更高应价出现后原应价自动失效。拍卖师对最高应价连续三声报价无更高应价的,以击槌确认成交。中标人不得反悔,否则视为违约。 八、成交与合同签订 1.中标人须在成交后当场签订《竞租中标结果通知书》; 2.自中标之日起5日内,持通知书与****签订《租赁合同》; 3.逾期未签订合同的,视为违约,取消中标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违约责任 所有竞租人须严格遵守本规则及相关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存在违约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承担法律责任,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自行承担。 本规则未尽事宜,由委托单位与代理招租人共同协商补充,补充文件与本规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市****公司 202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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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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