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院内消防设备安全、稳定、合规运行,筑牢医疗就诊安全防线,为患者及全院职工提供安全、便捷的通行保障,规范消防设备运维管理,我院现就消防维保服务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具备优质服务能力的专业维保单位踊跃参与投标,现将具体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社区****中心)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
2.服务地点:**市**区霞林街道八二一南街1166号(****);**市**区文献西路1159****社区****中心)。
3.维保范围:****医院:病房楼(14172.54m2)、门诊楼(6925.56m2)、医技楼(5740.99m2****社区****中心:大楼(8569m2)合计维保建筑面积:35408.09㎡。
维保工作须严格执行《**省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暂行规定》和《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现行国家、地方消防规范标准,维保覆盖以下全部系统,不得缺项、漏项:
1.1. 消防供电配电
1.2.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1.3. 应急广播系统
1.4. 消防专用电话
1.5. 防火分隔
1.6. 消防电梯
1.7. 灭火器
1.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9. 其他消防设施
1.10. 消防供水设施
1.11. 消火栓(消防炮)灭火系统
1.1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13. 气体灭火系统
1.14. 机械加压送风(防烟)系统
1.15. 排烟系统
1.16.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核对系统点位
维保工作包含:月度现场巡检、季度全面检测、年度综合性检测;故障排查、功能调试;维保记录、维保报告编制归档;配合消防监督检查、院内安全检查;提供消防技术指导等。
1.服务期限:2026年11月28日—2027年11月27日。
2.资金来源:医院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
3.最高限价:人民币19000元(含税)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具备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相应执业能力,能够按照现行消防法规开展维保作业,投标人须已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完成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备案,提供系统查询截图加盖公章;截图需清晰显示机构名称、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备案状态。
3.为保障故障应急处置,投标人须承诺本项目常驻作业人员不少于2人,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从业能力及证书;提供该2名人员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保障故障应急抢修响应。投标人须承诺故障接报后满足本公告约定到场时效,不接受仅异地外派、无本地常驻作业人员的单位投标。
4.近3年内承接过2****医院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项目业绩(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项目);近3年指自本项目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3个自然年度。提供对应项目合同关键页(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6个月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近三年无消防责任事故记录、无重大违约失信记录、无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违法处罚记录;须自行出具书面承诺函,加盖公章,同时附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处罚记录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三、核心服务要求
1.服务执行标准:严格遵照《**省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暂行规定》和《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等现行国家、地方消防规范执行;每月至少完成一次现场巡检,每次维保完成出具双方签字确认正式维保报告,报告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留存归档;每季度开展系统功能全面检测,每年完成一次年度综合检测并出具年度维保报告。
2.故障应急响应:(1)重大紧急故障(火灾报警控制器瘫痪、消防水泵失效、防排烟系统整体失效等直接影响消防安全的故障),成交供应商接报后1小时内维保人员抵达现场开展处置,人员到场以现场签到记录、维保工作记录、通话记录作为佐证依据;可现场修复的立即修复;如需采购配件无法立即修复,成交供应商须落实临时安全防护措施,并书面告知招标人。(2)一般性单点故障(单只探测器、模块、指示灯等),维保人员到场后48小时内完成修复;确因配件采购周期限制无法按期修复的,成交供应商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说明并落实临时管控措施。接到上级消防监督检查、院内安全专项检查通知,成交供应商维保人员须2小时内到达项目现场,全程配合检查,提供维保台账资料,协助落实隐患整改技术指导。
3.人员管理: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医院院感、治安安全管理规定,作业全过程做好医疗区域防护,不得干扰正常诊疗秩序。
4.培训演练义务:合同期内协助招标人开展至少1次院内消防知识培训及灭火应急演练技术指导。
5.合同衔接:中标单位在公示期满后须及时完成合同签订,按期启动维保服务,保障新旧维保服务无缝衔接,不得出现维保空档期。
6.违约责任:成交供应商未按约定响应故障、维保质量不达标,招标人有权按合同约定扣减维保费用;多次整改仍达不到消防规范,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损失。成交供应商维保失误造成消防安全隐患或事故,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法律及经济责任。
四、投标文件要求
(一)文件组成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营业执照、相关备案截图等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近3年同类业绩证明(附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
5.服务方案(含月度/季度/年度维保计划、应急响应机制;****医疗机构专项安全维保预案)。
★实质性响应条款:****医疗机构专项安全维保预案,或预案完全不适配医疗场所消防安全场景的,按投标无效处理。
6.报价单:注明单价(____元/㎡/年)及一年总价(含税)
合同签订后开展首次全面排查,根据现场情况出具反馈单及首次排查反馈单。进场首次全面排查检测人工费包含在合同总价内;系统恢复正常后,单件配件价值200元及以下(含材料费、安装人工费)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更换;单件配件价值超过200元的设备损坏,成交供应商提供清单报价,经招标人确认后由招标人承担采购费用,成交供应商负责免费安装调试。
付款方式:服务费用按半年分期支付;每半年服务期满,成交供应商提交完整维保资料、发票,招标人先对本期维保服务开展考核,考核不合格按合同约定扣减对应服务费后,在合同约定90个工作日内完成款项支付。
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19000元,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该限价。
1、文件每页须加盖单位公章。
2、文件须装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封面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和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3、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有权予以拒收。
五、报名登记、投标及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6年11月2日**时间08:00-09:30(逾期不再受理)。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日**时间09:30时。
3、开标地点:****门诊楼六层611室。
4、踏勘现场说明:潜在投标人可联系本项目联系人黄先生预约现场踏勘,踏勘须在投标截止日前的工作日内完成。
六、开标流程
1、现场验证:投标人代表签到,出示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工作人员检查投标文件密封完整性,未密封或密封破损的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2、宣读报价:宣读各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总报价,记录至《投标评审汇总表》,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3、评标规则:服务完全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为有效投标人。经评审后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的,采购人可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自主决定是否继续开标;如决定不再开标的,采购人可另行组织采购并重新发布公告。
4、确定成交供应商:在全部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前提下,最低有效报价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如出现两家及以上投标人投标报价相同且同为最低有效报价的,由该部分投标人现场填写书面二次报价单,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二次报价不得高于该投标人自身首轮投标报价,以二次报价最低者确定成交供应商。
若成交供应商在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无法履行合同义务,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可按报价由低到高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或重新组织采购。
5、中标公告:****医院院内公开栏公示不少于1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签订服务协议。
七、其他事项
1、投标人应当充分踏勘现场,****医院医疗场所的特殊性;医疗机构专项安全维保预案为实质性响应内容,投****中专项编制。
2、投标人必须如实提交全部资质、业绩、人员、服务证明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或成交资格。
3、逾期送达、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予以拒收。
4、供应商所提供服务、更换配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满足本次采购要求;若因服务、配件质量不合格造成损失和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采购人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5、涉及非自有品牌、商标使用的,由投标人自行处理相关授权事宜,由此产生的法律纠纷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19000元,现场询价开标,满足全部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最低报价确定成交单位。
7、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60日历天,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人不得擅自撤销投标。
8、公告期限:本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2日**时间09:30止。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有效期内,以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递交地点:****门诊楼六层611室,联系人黄先生,逾期提交的异议材料不予受理。
9、中标后签订的正式服务合同为本公告的有效补充,履约权责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文本为准。
10、****医院、****社区****中心分开报价,评审以投标合计金额为准。
11、中标供****医院、****社区****中心签订独立合同。
12、本项目发布内容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594-****803
联系地址:**省**市**区霞林街道八二一南街11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