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评委选拔程序,扩大评委选拔范围,优化评委库结构,提高入库委员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有序开展自然**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根据《**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闽人社发〔2021〕1号)、《关于调整自然**系统工程类技术职称评审专业的通知》(闽自然资职改〔2022〕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经研究,****门市测绘、国土空间规划、土地管理专业中级工程师评审委员库委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入库评委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长期从事测绘、国土空间规划、土地管理专业技术工作,深入了解本专业发展趋势,系统掌握相关理论知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测绘、国土空间规划、土地管理专业同行专家中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专业影响力较大、社会认可度较高,已取得测绘、国土空间规划、土地管理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群众公认,能正确掌握和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职称改革工作的政策,自觉遵守评审工作纪律,积极参加评审工作,认真履行评审工作职责;
(四)离法定退休年龄3年以上的在职在岗工作人员。
具备公务员身份的工作人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长期脱离专****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一般不作为推荐对象。
二、推荐入库委员流程及相关要求
(一)具备上述条件专业技术人员,由所在单位择优推荐,将下列材料于2026年11月20日前由所在****门市****规划局职改办。
1.《****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库入库委员推荐表》(附件1)一式2份;
2.《****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库入库人员花名册》(附件2)一式1份;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须经单位人事负责人审核后签名,备注属原件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4.电子版材料。
(二)此前已入库的评审委员,本次须全部重新提交申请,未重新申请或未通过审核者将不再具备评审专家资格。
(三)新入库委员名单不对外公布。为及时更新完善评审委员库委员相关信息,已调离原专业岗位、退休、违反评审相关纪律规定及其他不能履行职责的,不再推荐上报。
三、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92-****347,联系地址:**市**中路518号114室。
附件:1.****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库入库委员推荐表
2.****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库入库人员花名册
厦****办公室 ****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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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