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县嵩口镇嵩口村至龙津镇**村乡村道路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编制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地址:**县龙津镇水东路398-1号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30日 16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嵩口镇嵩口村至龙津镇**村乡村道路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编制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90000元
最高限价:19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2.1供应商须提供下列合格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1.1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2.1.2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2.1.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1.4供应商须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
2.1.5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须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同带到开标现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除在响应文件中须随附《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附后)外,还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一同带到开标现场;
2.1.6供应商提供在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点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获取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不得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报价无效。
2.1.7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文件要求,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改为采取“信用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
2.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时间:2026年10 月27 日至 2026年 10 月 29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地址:**县龙津镇水东路398-1号2楼)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元
截止时间:2026年10 月30日16点00分(**时间)
地点:****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县**路209-1)
时间: 2026年10 月30 日 16 点 00 分(**时间)
地点:****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县**路209-1)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无
名 称: ****
地 址:**省**县嵩口镇嵩口村榕坪街63号
联系方式:雷先生、139****7231
名 称:****
地 址:**县龙津镇水东路398-1号2楼
联系方式:巫先生 133****8357
项目联系人:雷先生
电 话:雷先生、139****7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