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备案表
编号:
| 一、 工程概况 | 项目名称 | ****科技楼及其他配套设施改造提升工程 | 建设单位 | **** | ||
| 施工单位 | **省****公司 | 监理单位 | ******公司 | |||
| 设计单位 | ****集团****公司 | 合同造价 | ****651元 | |||
| 二、 设计变更申请 | 1、拟设计变更类别 | 1.非小规模工程(四类):达到合同价1%-3%(含3%)或金额40-200万元(含200万元)。( ) | 2.小规模工程:增加造价4-40万元(含40万元),且变更后结算总价不超过400万元。( √ ) | |||
| 2、拟设计变更理由 | 1.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项目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 ) 2.因**、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考古及调查、勘察等情况有重大变化,需要调整建设方案的;( ) 3.原设计图纸存在缺陷或错误,无法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的。( ) 4.因政策调整、规划变更、征地拆迁等原因导致需要调整建设方案的。( ) 5.有关部门检查、省(市)领导调研视察、市政府文件(或纪要、备忘录)作出书面要求的。( ) | |||||
| 3、拟设计变更内容 | 1.原设计的盆架子6株及其树池、路缘石,因位于篮球场缓冲带边缘,存在安全隐患,予以取消。 2.原设计的绿化带中人行道采用200*100红色透水砖铺设,因人行道呈弧形,透水砖作弧形割锯易裂易碎,更改为花岗岩碎块铺设。 3.原设计的宣传栏四、六,因位于篮球场缓冲带边缘,存在安全隐患;原设计的宣传栏五,因位于科技楼西侧墙边,****体校园文化宣传。以上三处宣传栏分别调整位置至教学楼北侧及校门口东侧草坪边。 4.原设计的科技楼一层走廊外东西两侧平台、台阶拆除,但拆除后的土地面处理未作设计,补充设计拆除后的地面硬化。科技楼一层走廊外东西两侧平台、台阶拆除,走廊外地面与走廊的高度差较大,存在安全隐患,补充设计一层东、西侧走廊的不锈钢防护栏杆。 5.原设计的科技楼各室门更换旧木门,设计门高均为3m,但因一层层高高于二层,一层实际拆除旧门后的原门洞高度为3.4m,设计未对原门洞高于设计门高的门洞做处理。补充设计门框上0.4m高的门洞进行加气砖砌体封堵、抹灰、腻子及涂料。 6.原设计的科技楼西南位置绿化带人行道为直线型,鉴于校园内所有绿化带的人行道均为弧线型,为保持校园景观整体协调、统一,变更为“S”型曲线绿化带人行道。 7.原设计的科技楼一、二层卫生间门为M0924(900*2400),与实际拆除卫生间旧木门后的门洞(800*2000)不符。变更卫生间门为M0820(800*2000),并增加4个成品拖把池(450*400*420)。 8.原设计的科技楼一层楼梯以下为闲置空间,因学校仓库管理使用,拟将一层楼梯平台及上半部分楼梯以下的空间增设为储物间,补充增加储物间砌墙、抹灰、腻子、涂料及1镗门M0921。 9.原科技楼一层东边、北边的散水坡,因基础沉降出现多处裂痕,裂深可见土层,且松动、空鼓,散水坡与外墙脱离,出现纵深贯通裂缝。补充增加散水坡破除,并在原散水坡位置设计砖砌花池(含花池墙面抹灰、涂料),中间填土种植满天星植被。 10.原设计的科技楼走廊、室内楼地面采用600*600防滑地面瓷砖铺设,因楼地面面积较大,为减少拼接缝,变更为800*800防滑地面瓷砖。 11.原设计的科技楼一层窗为C1520(150*2000),与实际拆除旧木窗后的窗洞150*2400不符,变更为C1524(150*2400)。 12.原科技楼二层8~9轴交G~C轴、E轴的1间办公室,因使用面积过大,造成空间极大浪费,因此在8~9轴交E轴梁上增加隔墙,****办公室。补充设计实心砖砌墙体、抹灰、腻子及涂料。 其余详附件变更说明 | |||||
| 4、预估的造价变更 | 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累计增加工程造价:172907*(1-12%)=152158元 | |||||
| 5、其他附件材料 | 工程联系单、工程量签证单、预算书、变更图 | |||||
| 6、项目建设及参建单位意见 | 项目建设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项目施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 项目设计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项目监理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 三、 项目行政主管部门 备案意见 | 设计变更报批****交易中心网站“设计变更公示专栏”公示5个工作日 |
| 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
注:1.本表格一式六份(计算机打印,表格中栏目不够填写时可另附纸说明)。类别和原因在括号内打√即可。2.本表格适用于以下设计变更备案:非小规模工程(四类):达到合同价1%-3%(含3%)或金额40-200万元(含200万元);以及小规模工程:增加造价4-40万元(含40万元)且变更后结算总价不超过400万元。3.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造成的造价变更,在报送审批时允许进行增减对抵;主要材料差价调整部分和工期奖罚金额不纳入累计造价中进行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