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仙选厂尾矿处理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梅仙选厂尾矿处理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1、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一节须知前附表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整。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账户以转账、电汇、或保函****公司指定的账户,以款到账户为准),并在汇款凭证上清楚注明“****”投标保证金。
注:****公司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或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903********109****0515
现更正为: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整。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账户以转账、电汇、或保函****公司指定的账户,以款到账户为准),并在汇款凭证上清楚注明“****”投标保证金。
注:****公司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或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903********109****0515
因前期项目流标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且已报名本项目的投标人,可不重复缴纳。
更正事项2、第四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服务要求(四)运输要求1、中标人须配备不少于5台符合项目要求的运输车辆,并提供有效的车辆运营证。
现更正为:
(四)运输要求1、投标人须配备不少于5台符合项目要求的运输车辆,并提供有效的车辆运营证。
其他内容不变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方法: 151****2856
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路锦绣家园1号楼205室
联系人:小叶
联系方法:0598-****299 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