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10月23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福建-三明-沙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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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2026年10月23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6-10-2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0月23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823 、****794(传真)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市**区金明西路76号一楼B区****服务区

邮政编码:365050

****环境局

2026年10月23日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正立新型建材定制家具及封边条生产项目

**省**市**虬江街道镇头村茶林下36号

****

****泽闽环境****公司

建筑面积5万㎡,建设4条定制家具生产线,8条PVC封边条生产线;年产定制家具20万套,PVC封边条800吨。

㈠废水:水帘柜废水****设备处理后循环使用,冷却槽冷却水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地埋式微动力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冷却水经冷却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㈡废气:投料产生的废气经集气设施+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和涂处理剂、上色、干燥产生的废气集气设施+二级活性炭吸附后共同经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机加工等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打磨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喷漆、烘干房密闭,收集后的废气经“水帘柜+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㈢噪声: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㈣固废: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2

豆发豆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省**市**区虬江柱源村293号6#厂房

豆发****公司

****泽闽环境****公司

建设1条年产豆制品2000吨生产线。

㈠废水:****处理站****园区污水管网纳入****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园区污水管网纳入****处理厂处理。

㈡废气:卫生防护距离为50米,防护距离区域内不得有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自动油炸生产线全密闭,自动油炸线油烟废气通过1台静电油烟处理器+1根高15m宽0.5m的排气筒排放;油炸锅油烟废气经集气罩+1台静电油烟处理器+1根高15m的排气筒排放;油炸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根高15m的排气筒排放;天然气蒸汽发生器烟气经1根高15m的排气筒排放。

㈢噪声: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㈣固废: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分类收集后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