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时间:2026年10月26日—10月30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ETPU鞋底生产项目
二、建设地点:**省**市**市鸿山镇伍堡工业区18号8幢1楼102单元、2楼****科技园)
三、建设单位:****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市新****公司
五、项目概况:
无基建,租赁现有厂房,添加购置ETPU鞋底成型机、空压机等机械设备,项目所购置设备和所采用工艺不属于产业指导目录淘汰类和限制类。主要建筑物面积:0平方米,年产ETPU鞋底300万双。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运营期,项目外排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化粪池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市鸿山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运营期,项目在成型、烘干区域采取单独密闭隔间措施,在成型、烘干工序作业点上方安装集气装置收集废气,废气经收集后引至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由1根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年工作时间300天,实行两班工作制,每天工作24小时。项目废气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不影响环境空气达功能区标准。
3、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运营期:①设备应尽量选购低噪声设备;②减振:设备安装减振垫;③隔声:作业时注意关闭好车间门窗;④加强设备维护,保持良好运行状态。项目厂界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项目运营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来说,项目噪声污染处理措施可行。
4、固体废物及保护措施:
运营期:①废包装材料、边角料、不合格品经收集后均存放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相关厂家回收利用。②废活性炭、废机油及其空桶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并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③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对厂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情况进行登记,并对其产生、收集、贮存和处置情况进行台账记录,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七、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网上公示,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均未接收到有关项目的群众反馈意见。
八、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0595-****1217
地址:****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362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