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行政许可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0月19日—2026年10月23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1个排污许可证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10月23日-2026年10月30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行政许可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1-****0121
传 真:0591-****0121
通讯地址:****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350100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 1 | **贤****公司年产冰格100吨、牙刷盖50吨项目 | 榕侯环评(2026)41号 | 2026/10/19 |
| 2 | **中科****公司荧光膜片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 榕侯环评(2026)42号 | 2026/10/22 |
二、作出的排污许可证审批决定
| 序号 | 公司名称 | 证书编号 | 审批时间 |
| 1 | ******公司****处理厂) | 913********5705075001Z | 2026/1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