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帽村溪**县治理项目(**镇帽村村治理段、**镇昭信村治理段、**镇中湍村治理段)答疑纪要(一)
招标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帽村溪**县治理项目(**镇帽村村治理段、**镇昭信村治理段、**镇中湍村治理段)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17.5.3.2.2部分:“4.新增项目(变更项目、漏项)重新组价所含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及设备价格按招标预算控制价中的单价执行,招标预算控制价中不涉及的材料、机械台班及设备,其单价按**市造价站发布的2026年5月《**工程造价信息》中**县、**区相应材料(品牌)价格执行;若信息价未包含的材料、设备价格,按施工同期进行市场询价(出具询价记录、采购合同、税务发票等),由承包人、监理单位、发包人共同确认后执行。”修改为“4.新增项目(变更项目、漏项)重新组价所含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及设备价格按招标预算控制价中的单价执行;招标预算控制价中不涉及的材料、机械台班及设备,其单价按照龙****管理站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2026年第08期)中的**县2026年08月份建筑工程材料(综合)税前价格、**区2026年08月份建筑工程材料(综合)税前价格、****建设厅发布的《**省建设工程定额相关材料综合价格(2025年)》中不含税价格依序计取;若信息价未包含的材料、设备价格,参照其他工程有关询价或参考市场价,由承包人、监理单位、发包人共同确认后执行。
二、本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组成之一,如与招标文件内容有抵触以本纪要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单位:****
日期:202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