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公司三号、四号厂房屋面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林浦路与潘墩路交汇处E6号第一层149房间、一层夹层及第二层149房间(自贸试验区内)、**省**市**区**街道振武路70号福晟.钱隆广场9层05单元
成交金额:****359.44(元)
最后报价对比最高限价的下浮比例:11.50%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合同包 | 供应商名称 | 工程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 |
| 1 | **** | ****公司三号、四号厂房屋面改造项目 | **省**市**市燕北街道大洲后26号。 | 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并经采购人批准的开工令载明的开工日期起180个日历天内施工完毕并验收合格。 | 叶洪 | 闽235********40702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魏红瑛、黄凤菊、叶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以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代理费用,标准如下5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1%收取,50万元-100万元(含)部分按0.9%收取,100万元-500万元(含)部分按0.5%收取,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代理机构缴清代理服务费。****银行转账或现金等付款方式收取。
代理服务费支付至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公司**金融街支行
开户名称:****
账 号:811********00381637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0621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磋商文件第二章“响应文件的份数:(2)电子文本一份【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要求:正本的纸质响应文件应签字,逐页盖公章后,完整扫描保存为PDF格式,电子响应文件用U盘或光盘保存,提交后概不退还,电子响应文件应与正本纸质响应文件保持一致,若有不一致的以正本纸质响应文件为准。其中所有文件不做压缩处理、不留密码。】注:未按(1)以及(2)中PDF格式的规定编制装订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其中“**鑫****公司”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电子文本,根据第二章“14.2.1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磋商小组将否决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响应文件组成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故“**鑫****公司”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2.参与本项目磋商其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3.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96.08 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省**市**市燕北街道大洲后26号
联系方式:叶先生/0598-****7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金达路瑞科医药健康产业园1号楼216室
联系方式:吴珊珊、陈庆梅、薛赐朝/0591-****6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