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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对该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及公众参与形式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市国道G228****停车场项目红线范围内建设临时砂石加工生产线项目;
建设地点:**省**市**市硖门乡渔井村;
建设性质:**
项目投资:总投资1350万元;
建设规模:对**市国道G228****停车场项目(****平方米)工程建设剩余石方进行开采加工,配套建设1条水洗石子、机制砂生产线;处置期限为4年,到期后自行拆除相关设备并完成场地平整。年产量约120万吨。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2)联系地址:**省**市**市硖门乡渔井村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林总 138****1005
三、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本建设项目的看法,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意见反馈给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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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