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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等三部门《****征收办法》(财综〔2023〕10号)规定,现将**县瀚仙矿场上龙坑方解石矿已有偿化剩余可采储量评估计算报告、主要参数表和承诺书等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0日至2026年11月2日(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反映,明确意见及相关理由,并附《公示公众意见表》(格式见附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电话:0598-****212
邮寄地址:**县雪峰镇河滨北路149号****,邮编:365200。
附件:1.**县瀚仙矿场上龙坑方解石矿已有偿化剩 余可采储量评估计算报告、主要参数表和承诺书
2.公示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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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