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民辅警及职工人身保险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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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 ****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 ****民辅警及职工人身保险采购项目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 **** 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 ****民辅警及职工人身保险采购项目

2.采购人: ****

3.项目编号: ****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114980.4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114980.4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备注

1

****民辅警及职工人身保险采购项目

6

114980.4

月

其他未列明行业

5.采****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财政厅****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工作的通知》(闽财购〔2021〕6号)

节能产品:《****办公厅****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厅****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2024〕3 号)的规定。

环境标志产品:《****办公厅****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厅****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2024〕3 号)的规定。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资格承诺函(本文件中其他有关资格承诺函要求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

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的,在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说明:①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③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其他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司名义参与投标,****公司的两个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采购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公司只允许-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公司或具有****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公司公章的授权函)

其他

投标人须持有****总局核发有效许可文件(《金融许可证》,过渡期内原《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原《保险许可证》视为同等有效),业务范围包含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总公司、****公司下属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允许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7.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7.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2026年10月21日至2026年10月28日。

7.2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时间,下同)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磋商文件潜在供应商将失去报价资格。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并登记报名,否则提出的质疑或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8.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6年10月21日至2026年10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8.2获取地点及方式:****(**市**区府前路7号二层)。供应商获取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日9点30分止;

地点:**市**区府前路7号二层开标室。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1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26年11月2日9点30分止,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磋商地点:**市**区府前路7号二层开标室。

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1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1.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s://easy-pr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om/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2、采购人:****

地址:**市**区梅山街道**路197号

联系方式:叶警官

电话:0599-****108

13、代理机构:****

地址: **市**区府前路7号二层

联系方式:陈玉、黄嘉影

电话:0599-****760

附1:购买采购文件和****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市**支行

银行账号:1406 0416 0960 0090 796

特别提示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磋商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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