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20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2)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 1 | **环保科技产业园生物质锅炉集中供热项目 | **县**镇黄竹村龙达**侧、南互通接线东侧 | **** | **市新****公司 | 利用在**金铜新材料循环产业园内空地进行建设。本次集中供热项目在产业园**地块B2厂房新增1台18t/h生物质锅炉作为主供锅炉、1台12t/h生物质锅炉作为备用锅炉,两台锅炉不同时投运,共用1根排放筒;保留原有4台燃气锅炉作为应急备用热源。厂房内设置锅炉房、燃料堆放区、软水制备系统和环保工程等。 | 1. 厂区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后同锅炉排污水、软水制备系统****园区管网,最终进入**环保科技产业园****中心处理。 2. 锅炉废气经多管除尘+SNCR-SCR联合脱硝+干法脱硫+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放筒排放;氨气由48米高排放筒排放;物料装卸、贮存及运输过程产生的废气应通过厂房封闭、车间围挡等措施控制在厂区内。 3. 合理布局噪声设备且采取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4. 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处置或回用;危险废物贮存在危废贮存库,定期委托资质机构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 |
一、公示时间:2026年10月21日-2026年10月27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环境局电话:0597-****568、****568(传真)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中心L幢供销大厦13****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36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