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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
你单位《关于龙溪栈道贯通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柘建函〔2026〕188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为提升人居环境,完善城市绿色生态基础设施建设,经研究,原则同意按照修编的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北起柳东桥,沿龙溪延伸,南至西宅(**路与本草路交叉口)。
二、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本项目修建874米彩色透水铺装栈桥步道,提升现状步道2.7千米,对景观提升改造,配套照明系统等附属设施。
三、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448.66万元。建设资金拟来源于县财政资金。
四、建设工期
6个月。
五、其他
1.招标事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项目施工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鉴于该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估算均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招标事项的,应当报本局重新核准。请你单位严格依法开展招标工作;
2.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3.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4.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消防、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
5.请据此批复编制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按规定程序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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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