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古雷港区将军澳作业区1号-4号泊位工程 (项目名称)轨道安装及附属工程(包件名称)
港航业务(专业类别名称)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试))
本招标项目**港古雷港区将军澳作业区1号-4号泊位工程--轨道安装及附属工程(项目名称)劳务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港航业务(专业类别名称)劳务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县赤湖镇将军澳 。
建设规模:**5万吨级多用途泊位1个、10万吨级通用泊位1个、10万吨级干散货泊位2个,以及其相应配套设施,使用码头岸线总长1232米,码头结构型式为重力式,沉箱最大重量约为2503t。其中1号泊位为5万吨级多用途泊位,非深水岸线长298米,设计年通过能力为189万吨,货种主要有集装箱、矿建材料、浆板、钢材、石灰石、木材(木片)等;2号-4号泊位均为10万吨级泊位,深水岸线长 934 米,设计年通过能力为1077万吨,货种主要有木材(木片)、煤炭等。
其他: /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轨道安装及附属工程。
包件划分:划分1个包件。
计划工期: 暂定3个月,以招标人通知的进场时间为准,按招标人的工期计划完成。
2.3 其他: 无。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1 个包件投标,按照 经综合评分法评审排名第一 (推荐中标候选人或选择中标人的方法)
3.5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集团范围内的D级分包商;
(2****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6 其他要求: 参与投标分包商,应完成其法人在交建云商的培训取证工作,否则存在被列入管控名单的风险,影响投标活动 。
4.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 招采平台”(以下简称“招采平台”,下同) 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6 年 10 月 20 日 10 时至 2026 年 10 月 25 日10时止 (**时间、下同),通过“招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招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4.3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 10 月 25 日 10 时前,将标书购买费用从贵司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招标人账户,银行回单用途栏中备注“**港古雷港区将军澳作业区1号-4号泊位工程轨道安装及附属工程”字样)(汇款回执扫描件上传系统供核对确认)。
(1)招标文件售价 贰佰元/包,招标文件售出恕不退回。
(2)收款信息:
公司名称:********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75915R
地址:**市**区古井镇四航大道八号、十号、十二号
开户行:****公司**马甸支行
账户:01-10-000063-11
5. 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10 月 30 日 10 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采平台” ,上传投标文件。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3 投标人请于 2026 年 10 月 30 日10 时前将投标保证金用从贵司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招标人账户,银行回单用途栏中备注“**港古雷港区将军澳作业区1号-4号泊位工程轨道安装及附属工程”字样)(汇款回执扫描件上传系统供核对确认)。
(1)投标保证金缴纳标准: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2)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可通过现金或纸质保函(不收取电子保函)方式,采用现金形式缴纳的,须通过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以电汇、转账等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汇达以下指定账户:
公司名称:********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75915R
地址:**市**区古井镇四航大道八号、十号、十二号
开户行:****公司**马甸支行
账户:01-10-000063-11(财务联系人:李烨 020-****6973 )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
本包件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
8.1、本招标公告在“招采平台”上发布。
8.2、 交建云商服务费:
(1)为系统性规范招标采购活动,杜绝虚假招标、违法分包等行为,公司设****评价中心、****中心****中心),****中心的日常运营,拟向中标主体收取服务费;
(2)收费对象:中标金额 100万元及以上的非豁免中标主体;
(3)支付时限:
中标主体需在中标结果发布后 10 天内完成费用缴纳,最迟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费用缴纳。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中标主体,系统将限制签订合同,采购主体可根据需要重新组织采购;涉事中标主体一年内发生1次的,****公司重点关注名单,累计发生 2 次的,****公司“黑名单”。
(4)支付流程:
①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向中标主体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②费用查询:中标主体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③在线支付:****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④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 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中标主体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招 标 人(异议受理人) : ****
地 址:**市**区沥滘路368号**之窗
联 系 人: 梁经
电 话: 138****1210
传 真: /
电子邮件: ****@cccc4.com
2026年 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