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闽环保土〔2018〕22号)(2018.9.29)、**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核要点(试行)(闽环保土〔2021〕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社区文化活动用房建设项目地块于2026年4月委托********社区文化活动用房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可知,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用于后续开发利用,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满足当前项目用地需求,现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社区文化活动用房建设项目地块位于**县汀州镇**街,中心坐标为东经116.990435°、北纬 25.112719°,总占地381㎡;四至范围:地块西侧为**街和民房,其余三侧均为民房,拟规划为文化用地(A2)。
调查地块历史上主****水库宿舍,1980年前为农用地,1980年至2023****水库宿舍,2023年拆除为空地,2026年4月地块清表、浇筑混凝土地基。
二、调查内容
通过****社区文化活动用房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确认地块内土壤是否存在污染,为后期该地块的开发建设提供依据。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的要求,本次调查对地块所在地及周边区域开展了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现场快筛等一系列工作,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社区文化活动用房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三、调查结果
通过人员访谈结果,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历史上未发现存在工业企业生产活动,主要为居民区,无明显污染源。地块历史上未发现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规模化养殖和污泥堆肥活动;未发现使用污水灌溉;未发现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
通过XRF、PID设备现场快速检测结果可以看出:①土壤重金属(砷、镉、铜、铅、汞、镍、钴、钒)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②土壤重金属(总铬、锰)的含量低于《**市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 4403/T67-2020)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内土壤筛选值与对照点筛选值差异不大;③土壤挥发性有机物读数较低,与对照点有机物读数差异不大,基本处于同一水平线。
因此,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用于后续开发利用,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通讯地址:**市**县汀州镇汀江巷10号
五、报告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
通讯地址:**省**高新区乌**南大道30****科技园-海峡科技研发区1-5#研发楼第9-1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