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沧-竞争性磋商-2026-HCCS-SH1018-****设备维护服务-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省,**市
一、采购条件
受****委托,****对2026-HCCS-SH1018****设备维护服务项目组织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规模:采购预算:27万元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采购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采购包1:项目名称:****设备维护服务,采购预算:27万元,项目内容:提供****轮山校区和**校区两个校区的网络、教室多媒体、功能教室设备、自动录播室、中高考广播、校园广播、中高考监控、校园监控及采购人所有计算机等终端设备的日常及考试期间的专职维护服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一般资格要求
序号 | 资质要求 |
1 | 磋商响应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磋商响应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磋商响应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磋商响应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磋商响应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磋商响应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公司名义参与磋商响应。) |
2 |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磋商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5年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磋商响应供应商),****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该资格条件可以采取“信用承诺制”,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七章)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证明材料。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虚假承诺,磋商响应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3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磋商截止时间前(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b.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c.磋商截止时间的****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该资格条件可以采取“信用承诺制”,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七章)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虚假承诺,磋商响应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4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磋商截止时间前(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b.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c.磋商截止时间的****机关/****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该资格条件可以采取“信用承诺制”,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七章)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虚假承诺,磋商响应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5 |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6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
7 | 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若不是单位负责人的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
8 | 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股东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采购活动。(磋商响应供应商须对此提供书面承诺) |
9 |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磋商响应供应商须对此提供书面承诺) |
10 | 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在本项目磋商截止时间前磋商响应供应商发生不良信用记录的,其磋商响应无效。(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政府采购网(www.****.cn)、“信用中国”网站(www.****.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n)查询所有磋商响应供应商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磋商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磋商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①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政府采购活动的,磋商小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③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磋商响应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磋商响应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磋商响应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④磋商响应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磋商响应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
2.特定资格要求
无特定资格要求
3.是否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即日起】到【2026-10-26 17:30:00】
2、获取方式:
文件售价:采购包1人民币100元;
获取方式:欲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先通过公e采电子招标采购服务平台进行相关信息登记、在线支付欲参与采购包(合同包)的文件费用,否则其投标(响应)将被拒绝。采购文件以加盖代理机构公章的文件为准。供应商如未在平台注册,请先按平台要求进行注册,注册免费,注册后可免费在线预览招标(采购)文件的主要内容,对平台操作有疑问的,请联系平台客服电话:400-****-9899。
五、响应文件的提交
1、提交截止时间:【2026-10-30 09:30:00】
2、提交方式及地点:本项目采用线上磋商:供应商应在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平台,完成首次响应文件(电子)的提交。
六、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10-30 09:30:00】
2、开启地点:在线进行
七、其他
公告期限: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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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地址:**市**区轮山路1号
联系人:叶老师
联系电话:0592-****577
2、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A栋)11楼、**市**区沧虹路95****银行8楼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153****87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