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处:
你办《关于申请审批的函》文悉。****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6〕82******局等部门意见,经研究,同意你办提交的《**店下溪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店下溪生态综合治理工程
(项目代码: ****)
二、项目地址
**市**街道
三、建设单位
****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该项目共包含7个部分,具体如下:
1.生态清淤工程,拟对店下片区硬化段、自然段及**片区沿河淤积河段实施清淤,清淤面积合计24.16万平方米,清淤量合计37890立方米。其中,店下片区清淤面积5.16万平方米(硬化段9300平方米、自然段42300平方米)、清淤量9390立方米;**片区清淤面积19万平方米、清淤量28500立方米。
2.生态沟渠工程,拟对店下片区农田现状沟渠进行改造提升,共**生态沟渠约5700米;沟渠内布设拦水坎、底泥捕获井、氮磷去除模块、生态透水坝、节制闸等生态拦截设施。
3.入海排口整治工程,拟对**片区入海排口及现状管网空白区实施截污整治,**DN300 HDPE污水管1350米(其中沿河排口**管网235米、补充区域**管网1115米),** 700直径污水检查井约39座、315直径污水接户井54座,**接户管1080米。
4.河道生境修复工程,拟**生态浮岛4000平方米,采用 HDPE浮岛模块(含锚固抗冲系统),配套种植水生苗木4000平方米;布设1500W定制光伏曝气机组4台、400W小型景观喷泉式光伏曝气机组3台。
5.生态应急工程,拟**可移动橡皮坝3座。
6.污水管网修复工程,拟对店下、**片区现状污水管网实施排查修复,开展管网CCTV检测约7500米、管网清淤约5625米、管网重建约1443.75米、非开挖修复约1181.25米,恢复管网收集输送功能,削减管网破损、淤积导致的污水外渗入河。
7.海域排放管道工程,拟在店下、**片区沿海**排放入海管道一期工程,**高位井(调压井)1 座;敷设DN800 PE 排放管道680米及D820×12钢管入水段3米;配套海上浮标1套、管道岸标1套等附属设施。
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投资估算表。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4006.7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228.24万元,建设资金由申请省上级补助资金支持及业主自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工期:18个月
七、其它
1.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预案,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2.项目招标: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设计、施工(含重要设备和重要材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鉴于该项目勘察、监理等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3.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4.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消防、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
5.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项目资本金制、工程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执行。
6.请据此批复抓紧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严格执行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八、本批复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自2026年9月29日起至2028年9月28日)。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改革局
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