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20261020

审批
福建-泉州-晋江市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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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布机构:****环境局
公文生成日期:2026-10-19
****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1020

项目一

1. 项目名称:****年产拉链头1000吨项目

2. 建设地点:**省**市深沪镇浔光村益阄99号

3. 建设单位:****

4.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市尚****公司

5. 项目概况:****位于**省**市深沪镇浔光村益阄99号,主要从****公司租赁**市****公司已建厂房进行生产,租赁总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生产规模为年产拉链头1000吨。项目总投资100万元,聘职工数30人,均不住厂,年工作时间300天,日工作24小时,两班制。

6.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冷却塔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外排废水仅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总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要求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统一处理,****处理厂出水水质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修改单中表1(日均值)一级A标准及表4(瞬时值)一级A标准。

(2)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废气主要为压铸、脱模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油雾)和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标准。

厂区内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A.1相关标准。压铸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气旋塔+干式分离+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综上,通过采用以上环保措施,项目生产过程中对项目周边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过程中设备运作产生的噪声,项目采取减振、厂房隔声措施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项目的正常运营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项目固废为不合格铸件、不合格品、废模具、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喷淋废水、原料空桶以及职工生活垃圾。其中不合格铸件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合格品、废模具收集后由相关单位回收利用;原料空桶、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喷淋废水为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固体废物能及时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7. 公众参与情况:环评文件编制期间,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开展公众参与,期间没有收到群众对项目的意见反馈。

8.****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6年10月20日—2026年10月26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9731。

项目二

1. 项目名称:**新****公司塑料包装膜、塑料包装袋生产项目

2. 建设地点:**市**镇马坪村、****开发区五里园)

3.建设单位:**新****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省****公司

5.项目概况:项目选址于**省**市**市**镇马坪村、****开发区五里园),厂房总租赁面积5000m2。生产规模为:年产塑料包装膜(厚度≥0.025毫米)1000吨、塑料包装袋(厚度≥0.025毫米)500吨。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⑴主要环境影响:

运营期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对环境影响。

⑵环保措施:

A. 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软水制备废水水质干净,属于清净下水,通过市政****经济开发区****处理厂与****处理厂;,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水质可以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排放标准,其中氨氮、总氮、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级标****处理厂****开发区****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要求。

B.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①调墨、印刷(含清洁)、复合、熟化废气:调墨、印刷(含清洁)、复合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熟化废气通过各自专用操作间密闭排风收集,收集的废气汇合至主管道合并后由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

②天然气燃烧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经直连管道收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直接排放,天然气燃烧采用低氮燃烧器方式。

③食堂油烟:油食堂油烟经集气收集后引至1套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DA001排气筒:调墨、印刷(含清洁)、复合、熟化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4-2018)中表1 的排放限值标准;

DA002排气筒: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标准;

DA003排气筒: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小型规模标准。

企业边界监控点: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4-2018)中表3标准限值。

厂区内监控点:非甲烷总烃厂区内监控点1h平均浓度值从严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4-2018)表2标准,非甲烷总烃厂区内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附录A表A.1标准。

C.声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经采取有效的综合隔声、降噪、减振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主要环保措施

①设备应尽量选购低噪声设备;

②减振:设备安装减振垫;

③隔声:作业时注意关闭好车间门窗;

④加强设备维护,保持良好运行状态。

D.固废保护措施

固废影响结论:项目运营期固废采取措施后,不排放,不会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主要环保措施:

①项目废包装材料、塑料边角料分别收集存放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内,定期外售给相关厂家回收处置。一般固废暂存区应满足防雨淋、防扬散和防渗漏的要求。

②擦拭废布、废印刷版、废活性炭、原料空桶分别收集存放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库建设应满足“六防”(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要求;

③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④对厂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情况进行登记,并对其产生、收集、贮存和处置情况进行台账记录,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7.公众参与情况:本项目公示期间未接到公众针对该项目的任何意见和建议,对该项目选址没有意见。

8.****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6年10月20日—2026年10月26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9731。

项目三

1. 项目名称:**市****公司EVA拖鞋、组合鞋底生产项目

2.建设地点:**市内坑镇景山路9号

3.建设单位:**市****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红****公司

5.项目概况:项目选址于**省**市**市内坑镇景山路9号,厂房总租赁面积9958m2。生产规模为:年产EVA拖鞋500万双、组合鞋底100万双。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⑴主要环境影响:

运营期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对环境影响。

⑵环保措施:

A. 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水质可以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氮、总磷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级标准,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含2025年修改单)一级A标准。

B.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①配料投料、搅拌、密炼、开炼、造粒及射出成型、脱模废气:配料投料、搅拌、密炼、开炼、造粒及射出成型废气分别采用集气罩收集,经收集至主管道汇合后引入1套“袋式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25m排气筒(DA001)排放。

②组合鞋底过程中清洁、照射、刷处理剂、烘干、调胶、刷胶、贴合废气:组合鞋底生产过程中的清洁、照射、刷处理剂、烘干、调胶、刷胶、贴合等工序上方安装集气罩,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25m排气筒(DA002)排放。

DA001排气筒:主要排放配料投料搅拌废气、密炼废气、开炼废气、造粒废气、射出成型及脱模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标准。

DA002排气筒:主要排放清洁废气、照射废气、刷处理剂废气、烘干废气、调胶废气、刷胶废气、贴合废气,根据《****环境局关于印发“八大行业”环境保护简明技术规程(试行)的通知》(泉环保〔2020〕116号),制鞋行业中其他涉及胶水环节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企业边界监控点: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规定的较严值。经对比,《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标准更为严格,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从严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标准;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标准;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厂区内监控点:非甲烷总烃厂区内监控点1h平均浓度值及厂区内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标准。

C.声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经采取有效的综合隔声、降噪、减振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主要环保措施

①设备应尽量选购低噪声设备;

②减振:设备安装减振垫;

③隔声:作业时注意关闭好车间门窗;

④空压机、风机: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降噪;

⑤冷却塔:安装隔声罩(屏)、进排风口导流消声;

⑥加强设备维护,保持良好运行状态。

D.固废保护措施

固废影响结论:项目运营期固废采取措施后,不排放,不会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主要环保措施:

①废包装材料、边角料、不合格品收集存放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外售相关单位重新利用;袋式除尘器收集的尘渣收集后委托相关单位处置;一般固废仓库应满足防雨淋、防扬散和防渗漏的要求。

②废活性炭、清洁废布、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原料空桶分别收集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建设应满足“六防”(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要求。

③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④对厂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情况进行登记,并对其产生、收集、贮存和处置情况进行台账记录,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7.公众参与情况:本项目公示期间未接到公众针对该项目的任何意见和建议,对该项目选址没有意见。

8.****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6年10月20日—2026年10月26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9731。

项目四

1. 项目名称:**欧****公司玩具、文具、塑料配件生产项目

2.建设地点:**市安海镇**聚贤路174号

3.建设单位:**欧****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司

5.项目概况:项目选址于**省**市安海镇**聚贤路174号,厂房总租赁面积为9457.3m2。生产规模为:年产玩具1000万件、文具1000万件、塑料配件2500万件。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⑴主要环境影响:

运营期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对环境影响。

⑵环保措施:

A. 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开发区****处理厂。项目生活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排放标准,其中氨氮、总氮、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级标准,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含2025年修改单)一级A标准。

B.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①投料搅拌粉尘在车间内自然沉降,经员工每天清扫收集回用,剩余的在车间内呈无组织排放。

②项目破碎过程加盖密闭,破碎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经1套“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③项目注塑成型、吸塑包装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废气,收集后的废气均经主管道汇合引至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净化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④项目印刷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经主管道汇合引至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3)净化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⑤喷漆废气采用集气管道收集后经1套“水喷淋+除湿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4)净化处理后通过25高排气筒(DA004)有组织排放。

DA001排气筒:破碎废气其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标准限值;

DA002排气筒:注塑成型废气、吸塑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标准排放限值;

DA003排气筒:印刷废气其有组织排放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4-2018)中表1标准的排放限值;

DA004排气筒:喷漆废气其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1 ;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企业边界监控点: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标准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4-2018)中表3标准限值。

厂区内监控点:非甲烷总烃厂区内监控点1h平均浓度值从严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4-2018)表2标准,非甲烷总烃厂区内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附录A表A.1标准。

C.声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经采取有效的综合隔声、降噪、减振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主要环保措施

①设备应选购低噪声设备;

②减振:设备安装减振垫;

③隔声:作业时注意关闭好车间门窗;

④加强设备维护,保持良好运行状态。

D.固废保护措施

固废影响结论:项目运营期固废采取措施后,不排放,不会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主要环保措施:

①项目不合格品及边角料经破碎后存放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废包装材料、尘渣分别收集存放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出售具备回收、回用或处置能力的单位,**化利用;一般固废暂存区应满足防雨淋、防扬散和防渗漏的要求。

②擦拭废布、废墨渣、废UV灯管、漆渣、高浓度废液、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UV油墨空桶分别收集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建设应满足“六防”(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要求;

③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④对厂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情况进行登记,并对其产生、收集、贮存和处置情况进行台账记录,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7.公众参与情况:本项目公示期间未接到公众针对该项目的任何意见和建议,对该项目选址没有意见。

8.****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6年10月20日—2026年10月26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9731。











项目五

1. 项目名称:**家****公司年产拖鞋300万双项目

2. 建设地点:**省**市**市安海镇桐林村、西溪寮村(**省装备制****基地安海园桐林路228号)

3. 建设单位:**家****公司

4.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市****公司

5.项目概况:**家****公司年产拖鞋300万双项目选址于**省**市**市安海镇桐林村、西溪寮村(**省装备制****基地安海园桐林路228号),项目总投资30万元,主要从事拖鞋的生产加工;项目系租赁“****公司”闲置厂房,租赁建筑面积约8900m2;计划生产规模:年产拖鞋300万双。项目拟聘用职工100人,均不住厂,年生产时间300天,每天工作24小时。

6.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无外排生产废水,外排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氮、总磷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处理厂****开发区****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要求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处理厂****开发区****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厂****开发区****处理厂出水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含2006年、2025年修改单)表1一级A标准。项目废水处理措施基本可行。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污染源为射出成型及恒温定型工序产生的废气,其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及臭气浓度。项目对生产车间采取密闭措施(窗户关闭,门设置PVC门帘),射出成型及恒温定型废气分别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达标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企业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参照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的表A.1的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要求。在采取上述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后,废气可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的正常社会活动造成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应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厂界噪声均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4)固体废弃物

厂区、车间内均应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场所,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出售给可回收利用部门回收利用;建设危废暂存间,废矿物油、废活性炭等分类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8.****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6年10月20日—2026年10月26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9731。














项目六

1. 项目名称:****公司年产EVA发泡材料1000吨项目

2. 建设地点:**省**市**市内坑镇山头村礼达路5号

3. 建设单位:****公司

4.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蓝心****公司

5. 项目概况:****公司选址位于**省**市**市内坑镇山头村礼达路5号,主要从事EVA发泡材料生产。项目租赁晋****纸箱厂闲置厂房进行生产,租赁厂房总建筑面积约645m2,生产规模为年产EVA发泡材料1000吨。项目总投资40万元,拟聘职工15人,均不住厂,年工作300天,日工作24小时。

6.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外排废水仅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及晋****处理厂进水要求后通过市政排污管网汇入晋****处理厂统一处理,处理后的尾水排放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EVA发泡材料生产废气(投料、密炼、开炼、油压发泡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通过采用以上环保措施,项目生产过程中对项目周边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过程中设备运作产生的噪声,项目采取减振、消音措施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项目的正常运营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项目固废包括废包装袋、除尘器收集粉尘、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废活性炭、生活垃圾。废包装袋、边角料及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给相关单位回收利用;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固体废物能及时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7. 公众参与情况:环评文件编制期间,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开展公众参与,期间没有收到群众对项目的意见反馈。

8.****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6年10月20日—2026年10月26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973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