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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厅:
报来《****教育厅关于报送****旗山校区南区**学生公寓项目建议书的函》(闽教发〔2026〕18号)及相关材料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旗山校区南区**学生公寓项目建议书,具体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旗山校区南区**学生公寓(项目编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市**县**镇****旗山校区。
三、项目单位:****。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1栋学生公寓及附属配套工程。**建筑面积6428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691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365平方米。
五、项目匡算总投资和资金来源
匡算总投资35918.80万元,其中工程费30865.8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342.54万元,预备费1710.42万元。项目所需资金由****自筹解决。
六、请项目单位抓紧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建设规模和总投资估算,落实建设资金拼盘方案,并按基建程序报批。
****委员会
202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