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苑保障性租赁住房提升改造工程(施工)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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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水苑保障性租赁住房提升改造工程(施工)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关于山水苑保障性租赁住房提升改造工程(施工)(招标编号:****),有关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对潜在投标人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事宜如下:

一、答疑纪要:

问题1:1.在本次招标控制价清单中,甲供材料(瓷砖、灯具、开关、插座、电线等,具体详见附件的表12甲供材料一览表)是否已按照**省现行计价规定单独计取了总承包服务费(或材料保管费) 2.根据24清单计价标准,甲供材的材料价款不再计入分部分项综合单价,请问本清单中甲供材的价款是如何处理的其对应的总承包服务费(费率0.5%)是否已在“其他项目费”或相应汇总表中单列 3.若清单中未体现此项费用,请招标人明确是否由投标人在报价时自行综合考虑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自行考虑但控制价中未计取,可能导致投标人报价超出控制价或产生废标风险。 请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依据相关计价规范予以明确答复,并提供相应的控制价明细说明。

回复:根据《**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 版),总承包服务费定义为总承包人为配合发包人发包专业工程、保管甲供材料所发生的费用。本项目无施工总承包单位,由发包人直接发包专业承包单位,不存在总承包人,因此不计取甲供材料 0.5% 总承包服务费;甲供材料到场后的接收、保管责任由该专业承包单位承担,相关保管费用纳入专业承包综合单价,投标人自行考虑。

二、补充通知:

1.投标须知前附表中23项投标保证金中:“②银行保函形式……b、采用银行电子保函,应由与福****服务中心签署了电子保函服****银行开函,否则视为……。”修改为“②银行保函形式……b、采用银行电子保函,允许符合资质的金融机构出具保函,否则视为……。”

2.投标须知前附表中23项投标保证金:“③****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b、采用电子担保保函,应由与福****服务中心签署了电子保函服务平****公司开函,否则视为……。”修改为“③****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b、采用电子担保保函,允许符合资质的金融机构出具保函,否则视为……。”

3.投标须知前附表中23项投标保证金:“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b、采用电子保证保险,应由与福****服务中心签署了电子保函服务平****公司开函,否则视为……。”修改为“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b、采用电子保证保险,允许符合资质的金融机构出具保函,否则视为……。”。

注: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为准。

招标人:****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钟坤禄

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李孙坡

2026 年 10 月 19 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10-19
信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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