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古田县郑坪溪水库工程用地预审的意见

审批
福建-宁德-古田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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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D00115-2602-2026-00149
发文字号: 宁自然资〔2026〕321号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2026-10-08
标 题: ********水库工程用地预审的意见
有 效 性: 有效
********水库工程用地预审的意见
宁自然资〔2026〕321号
2026-10-19 15:02


******局:

《****水库工程建设用地预审初审意见的报告》(古自然审〔2026〕4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函复如下:

一、****水库工程(项目代码:****)已列入《****水库建设规划》,经审查,该项目用地符合规定,原则同意通过用地预审。

二、该项目总规模为4.4020公顷,其中淹没区用地3.5970公顷(此部分未申报),地下设施用地0.0426公顷(此部分未申报),该项目实际申请用地应控制在0.7623公顷(11.4345亩)以内,其中农用地0.7191公顷(10.7865亩),含耕地0公顷(0亩)。该项目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在初步设计阶段,必须严格保护耕地,按照项目节地评价报告的规定,从严控制用地规模。

三、项目经审批(核准、备案)后,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手续,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管。已通过用地预审的项目,如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办理用地预审。

四、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有效期为三年,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计算,到期自动失效。

****

2026年10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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