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市**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及改造提升)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
本项目于2026年10月16日08时30分****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2026年**市**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及改造提升)
招标人:****
招标代理:****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建设规模:总造价****572元,含暂列金100000元。
招标范围和内容:2026年**市**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及改造提升),主要内容: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其他工程等。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不低于叁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工期:总工期为 365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评标办法及评标参数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评标参数:K=5.82% ,评标基准价:****922元 。
3、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及原因
| 投标人名称 | 被否决投标的原因及依据 | 备注 |
| ******公司 | 未按照招标文件第 8 章“商务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 内容填写、盖章、提交材料,否决其投标。 |
4、****委员会对投标报价给予修正情况:无。
5、****委员会成员名单:评委1(组长)、评委2、评委3、评委4、评委5****委员会成员姓名以编码标注的方式替代,不公开真实姓名)。
6、****委员会成员对中标候选人商务、技术、报价等评审结论、打分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标金额:****922.00元
工期要求:365个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及证书编号:程缔、川 251********36619
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 评审内容 | 评委1 | 评委2 | 评委3 | 评委4 | 评委5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资格评审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 商务评审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
| 商务详细评审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
7、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资质、业绩、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姓名、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单位名称 | **** | |
| 投标总报价 | ****922.00元 | |
| 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类似工程业绩 | / |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程缔 |
| 证书名称 | 中华人民**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 证书编号 | 川 251********36619 | |
| 业绩 | / |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李阳志 |
| 证书名称 |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 |
| 证书编号 | ****3481 | |
| 施工员 | 姓名 | 钟小玉 |
| 证书名称 | 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 | |
| 证书编码 | 051********36000010 | |
| 材料员 | 姓名 | 刘蓉 |
| 证书名称 | 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 | |
| 证书编码 | 051********18000184 | |
| 质量员 | 姓名 | 陈雨 |
| 证书名称 | 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 | |
| 证书编码 | 051********36000012 | |
| 安全员 | 姓名 | 曾鹏 |
| 证书名称 | 建筑施工企业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 证书编号 | 川**C3(2024)****299 | |
| 质量要求 | 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 |
| 工期 | 总工期为365日历天 | |
8、公示期时间:2026年10月19日至2026年10月29日
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依法必****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具体投诉必要材料请详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9、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镇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134****4105
10、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华光路天润小区17栋1楼道201室
联系人:李女士、刘金美(项目负责人)
电话:187****0395
11、行业监督部门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农业农村局
地址:**市五一九路332号
电 话:0599-****340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