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福建福维股份有限公司钙化物筒仓技改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福建-三明-永安市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9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索 引 号: ****
备注/文号: 明环评函〔2026〕44号
发布机构: ****
公文生成日期: 2026-10-19
<
有效性:有效
有效性:有效
有效性:失效
有效性:废止
****关于****公司钙化物筒仓技改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 时间:2026-10-19 11:42

****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公司钙化物筒仓技改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和申请审批的函收悉。经研究,对该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总体情况

该项目位于**市**市曹远镇**池村117号,项目拟对原有年产钙化物42万吨生产项目进行技改,拟对氧化钙生产线的燃料煤种及送煤设备进行替换、增加3个氧化钙成品筒仓,并对氧化钙生产线的竖窑废气脱硫系统提升改造。技改后年产重质碳酸钙20万吨、氧化钙12万吨、氢氧化钙10万吨,合计年产钙化物42万吨,保持生产规模不变。

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三****研究所评估****生态环境局初审意见等内容,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等要求,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可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对策措施。

二、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营中需落实的重点事项

(一)该企业环境防护距离为破碎车间边界外延200米,氧化钙筒仓边界外延100米,其他各污染源边界外延50米。项目氧化钙成品筒仓仓底卸料装车粉尘、氢氧化钙消化熟化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18米高排气筒排放,氧化钙生产线竖窑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45.5米高排气筒排放。

(二)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和维护,确保环境噪声达标,防止噪声扰民。

(三)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化、减量化、无害化”。危险废物收集、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相关污染控制标准,禁止将不相容(相互反应)的危险废物混装;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进行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最终处置量,不能回收利用的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贮存处置,不得产生二次污染。

(四)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防止污水渗漏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五)落实非正常工况和停工检修期间污染防治措施。按规范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并确保泄漏物质、消防水、污染雨水等可自流进入事故应急池。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物资,满足环境风险应急能力要求。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六)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水质保护、扬尘、垃圾处置和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施工废水、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和施工固体废物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

(七)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安装外排废气污染物自动连续监测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排气筒应按规范要求预留永久性监测口,并按自行监测要求开展生产运行阶段污染源及对周边环境质量影响监测。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落实排污许可制度。项目竣工后,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五、我局委托**市生态****支队****环境局组织开展“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

2026年10月19日

附件下载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