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公开时间:13分钟前 | 公 开 人:**七****公司管理人 | |||||||||||||||||||||||||||||||||||||||||
| **七****公司破产清算案 职工债权更正公示 (2026)福宽破管字第4号 2026年8月13日,****法院根据郭丽娟的申请,作出(2026)闽03破申9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郭丽娟对被申请人**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裁定由福****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法院摇号选定,****法院于2026年9月8日作出(2026)闽0302破22号决定书,****事务所担任**七****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于2026年10月13日发布《职工债权公示》,后经进一步核查发现,部分职工债权中包含二倍工资及画材费用,该部分债权依法属于普通债权,因此管理人对职工债权金额作出更正,****公司欠付职工债权总额更正为人民币77170.8 元,具体详见《职工债权更正公示表》。现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至2026年10月25日止。公示期内,职工债权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提供证据材料要求管理人更正;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对本公示内容无异议。 特此公示。 **七****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九日 附:1.职工债权更正公示表 2管理人联系电话:138****8079(郑律师)、158****0515(陈律师);联系地址:**省**市**区**南大道528****社区三幢****事务所。
附件 职工债权更正公示(七巧墨).pdf 下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