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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将《****固废环境污染环境防治信息》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
(2)建设地点:**市**区同集中路1043号
(3)生产规模:年生产荧光棒 3 亿支、呼啦圈 30 万个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危险废物:
项目危险废物储存在车间危险废物储藏间,委托有资质单位**晖鸿****公司处理处置,包括邻苯二甲酸二甲酯HW06(900-404-06),废矿物油及废桶HW08(900-249-08),荧光棒不良品HW12(264-011-12),活性炭HW49(900-039-49),废包装容器HW49(900-041-49)。
2、生活垃圾:
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3、一般固废:
项目生产运营过程中会产生废包材、边角料,类比原有工程,项目废包材产生量约为 3t/a,边角料的产生量约 6t/a,边角料全部由破碎机破碎回收再利用,废包材经****回收部门回收再利用。
三、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建设地址:**市**区同集中路1043号
联系电话:158****1127
联 系 人:邹雪明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参与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8日~2026年10月23日,共5个工作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个人和单位可通过信函、现场拜访、电话、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要求签署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