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第一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委托书的公示

审批
福建-福州-连江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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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文号 连自然资〔2026〕612号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2026-10-16
标题 ****关于第一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委托书》的公示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第一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委托书》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10-16 14:29

****政府办公室文件办理告知单(编号:GZ****25610)精神及《****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委托核发有关情况的请示》(连自然资〔2026〕463号)文件精神,我局已****人民政府签订《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委托书》,现将委托事项向社会公示如下:

一、委托主体

委托单位:****

第一批受托单位:马鼻镇、透堡镇、**镇、潘渡镇、东岱镇、官坂镇、黄岐镇、**镇、**镇、筱埕镇、下宫镇等11个乡镇。

二、委托依据

1.《**省实施办法 》第四条第二款“城市、****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城市、****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将其职权范围内的镇、乡、村庄规划管理具体事务委托镇、****政府实施”;

2.《**省行政审批事项委托实施规定》第三条“行政机关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将其实施的行政审批****机关实施,但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委托的除外”;

3.《****政府关于印发〈****基地建房审批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连政综〔2020〕169号)第二.(1).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镇规划区建设用地范围内个人**、危房修缮加固或者改建,****政府受理审核,****规划局****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委托事项:农村村民个人建房涉及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延期、变更及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

四、委托期限:自接受委托之日起至委托人取消委托之日。

五、其他事项

1.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我单位与已签订单位正式启动乡镇委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相关工作。

2. 本公示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规定执行。

****

2026年9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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