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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 | 文号 | 连自然资〔2026〕612号 |
| 发布机构 | **** | 生成日期 | 2026-10-16 |
| 标题 | ****关于第一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委托书》的公示 | 有效性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
****政府办公室文件办理告知单(编号:GZ****25610)精神及《****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委托核发有关情况的请示》(连自然资〔2026〕463号)文件精神,我局已****人民政府签订《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委托书》,现将委托事项向社会公示如下:
一、委托主体
委托单位:****
第一批受托单位:马鼻镇、透堡镇、**镇、潘渡镇、东岱镇、官坂镇、黄岐镇、**镇、**镇、筱埕镇、下宫镇等11个乡镇。
二、委托依据
1.《**省实施办法 》第四条第二款“城市、****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城市、****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将其职权范围内的镇、乡、村庄规划管理具体事务委托镇、****政府实施”;
2.《**省行政审批事项委托实施规定》第三条“行政机关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将其实施的行政审批****机关实施,但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委托的除外”;
3.《****政府关于印发〈****基地建房审批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连政综〔2020〕169号)第二.(1).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镇规划区建设用地范围内个人**、危房修缮加固或者改建,****政府受理审核,****规划局****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委托事项:农村村民个人建房涉及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延期、变更及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
四、委托期限:自接受委托之日起至委托人取消委托之日。
五、其他事项
1.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我单位与已签订单位正式启动乡镇委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相关工作。
2. 本公示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规定执行。
****
2026年9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