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名称 | **市**区****公司100%股权转让 | ||
| 项目编码 | **** | 挂牌价格 | 2,746.981494 万元 |
| 价格说明 | —— |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年10月20日 |
| 是否捆绑债权转让 | 否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年11月16日 |
| 是否联合转让 | 否 | 是否控股权转让 | 是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是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不涉及 |
| 略 | ||||||||||||||||||||||||||||||||||||||||||||||||||||
| 一、标的企业简况 | ||||||||||||||||||||||||||||||||||||||||||||||||||||
| 标的企业名称 | **市**区****公司 | |||||||||||||||||||||||||||||||||||||||||||||||||||
| 标的企业简介 | **市**区****公司(以下简称:标的企业)成立于2013年11月26日,法定代表人为陈燕兴,注册资本为14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75908T,企业注册地址位于**省**市**区乾龙新村19幢十三层1-3(**市**商会大厦),所属行业为其他金融业,经营范围包含:许可项目:小额贷款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在《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开展经营活动)。 | |||||||||||||||||||||||||||||||||||||||||||||||||||
|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4位) | 100 | |||||||||||||||||||||||||||||||||||||||||||||||||||
| 所属行业 | 其他金融业 | |||||||||||||||||||||||||||||||||||||||||||||||||||
| 成立时间 | 2013-11-26 | |||||||||||||||||||||||||||||||||||||||||||||||||||
| 所在地区 | ** **市 **区 | |||||||||||||||||||||||||||||||||||||||||||||||||||
| 住所/注册地址 | **省**市**区乾龙新村19幢十三层1-3(**市**商会大厦) | |||||||||||||||||||||||||||||||||||||||||||||||||||
| 企业类型 | ****公司 | |||||||||||||||||||||||||||||||||||||||||||||||||||
| 企业性质(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 决策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小额贷款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在《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开展经营活动) | |||||||||||||||||||||||||||||||||||||||||||||||||||
| 注册资本 | 14,000万 人民币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陈燕兴 | |||||||||||||||||||||||||||||||||||||||||||||||||||
| 经营规模 | 微型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75908T |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 职工人数 | 6人 其中:在岗 6人,离退 0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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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
| 2025 年 | 营业收入(万元) | 利润总额(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
| 675.201244 | 666.133183 | 666.133183 | ||||||||||||||||||||||||||||||||||||||||||||||||||
| 资产总额(万元) | 负债总额(万元)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万元) | ||||||||||||||||||||||||||||||||||||||||||||||||||
| 1,150.487599 | 20.76779 | 1,129.719809 | ||||||||||||||||||||||||||||||||||||||||||||||||||
| 审计机构 |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备注 | —— | |||||||||||||||||||||||||||||||||||||||||||||||||||
| 2024 年 | 营业收入(万元) | 利润总额(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
| 271.531202 | -30.249303 | -30.249303 | ||||||||||||||||||||||||||||||||||||||||||||||||||
| 资产总额(万元) | 负债总额(万元)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万元) | ||||||||||||||||||||||||||||||||||||||||||||||||||
| 4,485.430977 | 21.844351 | 4,463.586626 | ||||||||||||||||||||||||||||||||||||||||||||||||||
| 审计机构 |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备注 | —— | |||||||||||||||||||||||||||||||||||||||||||||||||||
|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单位:万元) |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万元) | 利润总额(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
| 2026-07-31 | 82.982832 | -63.316356 | -63.316356 |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万元) | 负债总额(万元)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万元) | |||||||||||||||||||||||||||||||||||||||||||||||||
| 月报 | 1,080.527926 | 14.124473 | 1,066.403453 | |||||||||||||||||||||||||||||||||||||||||||||||||
| 备注 | —— | |||||||||||||||||||||||||||||||||||||||||||||||||||
| 二、转让方简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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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 挂牌价 | 2,746.981494 万元 |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 | |||||||||||||||||||||||||||||||||||||||||||||||||||
|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 转让方对本项目提出以下受让要求,竞买人须无条件全部接受: 1、转受让双方需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受让方全部转让价款须在转受让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受让方需接受转让方对《股权转让合同》设定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基于转让****公司,转让方依据其适用的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合同的生效必须获得转让方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相关审批(包括但不限于刊发公告和股东通函)后才生效。 3、转让标的的交易基准日为评估基准日,自交易基准日起至股权办理市场主体变更登记完毕日止,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承担。 4、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股权变更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受让方按其所持有的股权承担相关的义务并享有相应的权利。 5、受让方已充分知悉标的企业的用工现状,同意维持标的企业现有用工安排,并承诺促使标的企业依法履行劳动合同项下的义务。因标的企业劳动用工事项引发的一切劳动争议及或有负债,无论其产生原因发生于基准日之前或之后,均由受让方负责处理,全部责任均由受让方及标的企业自行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补偿及连带责任。 6、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涉及的有关税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由转、受让方各自承担,若国家无明确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7、受让方应一次性以自有合法资金支付股权转让款。 8、交易款项以人民币结算,受让方应负责将该交易款项按照《股权转让合同》****银行账户。 9、竞买人承诺已知晓其受让的是**市**区****公司100%股权,充分了解《****公司暂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特别是《****公司暂行管理办法》的第八条、第九条和第十条****公司的条件,并已向相关部门了解受让审批手续等,承诺竞买成交后自****管理局等相关部门报批。若本次股权变更未通****管理部门无法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为非转让方原因导致的,竞买人均应承担违约责任,已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扣除掉组织方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归转让方所有。 10、依据《国****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操作规则〉的通知》相关要求,本次交易完成后,受让方不属****集团权属企业的,应确保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闽信”相关字号,****集团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受让方承诺于支付款项后一个月内办理市场主体变更登记,变更名称、字号等市场主体登记信息。 11、其他交易条件以本项目完整公告、竞价文件以及《股权转让合同》等全部附件的约定为准。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合法设立并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社会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自然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出资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以及良好的商业信用,其中:最大股东应当是管理规范、信用优良、实力雄厚的企业,竞价前连续3个会计年度盈利且3年净利润累计总额在1500万元以上,竞价前一个会计年度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低于50%、出资额不高于其净资产的50%(按合并会计报表口径计算)。 3、为满足监管规定,本项目仅接受由3家及以上股东组成的联合体参与竞价。其中,联合体最大股****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30%,且不得再参股同一****公司;其他单一股东出资额不得低于50万元,入股****公司不得超过2家。法人股东不得少于3家,合计持股比例占全部股份50%以上。入股股东实行实名制,严禁股东集合他人资金入股。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监管办法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报名提交材料 | 详见竞价文件,获取竞价文件联系报名联系人。 | |||||||||||||||||||||||||||||||||||||||||||||||||||
| 报名材料 | —— | |||||||||||||||||||||||||||||||||||||||||||||||||||
| 1、****公司经营具有风险,并自行承担股权交易后伴随的商业风险。组织方、转让方不为《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中未提及的或有债务或隐形债务负责。 2、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的变更,因此,股权受让方在受让股权的同时相应承接该股权所享有的债权和应承担的债务。 3、标的企业管理层不参与受让。 4、本次转让不涉及原股东优先购买权。 5、本次转让企业职工安置情况:标的企业目前员工为6人,依员工申请,每年续签劳动合同一次,该等员工均已签署两次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受让方需继续维持标的企业现有用工安排,并促使标的企业依法履行劳动合同项下的义务。因劳动用工事项引发的一切劳动争议及或有负债,无论其产生原因发生于交易基准日之前或之后,均由受让方负责处理,全部责任****公司自行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补偿及连带责任。 6、标的企业的详细情况以竞买人尽职调查为准,竞买人应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若竞买人缴纳竞价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竞买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若在尽调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标的状况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组织方不对标的状况进行保证及标的状况变化作出解释,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以上转让标的介绍系转让方提供仅供参考,具体标的现状以竞买人尽职调查为准。 | ||||||||||||||||||||||||||||||||||||||||||||||||||||
| 不参与 | ||||||||||||||||||||||||||||||||||||||||||||||||||||
| 交纳金额 | 274.6981 万元 | |||||||||||||||||||||||||||||||||||||||||||||||||||
| 保证金说明 | 详见竞价文件,获取竞价文件联系报名联系人。 | |||||||||||||||||||||||||||||||||||||||||||||||||||
| 交纳截止时间 | —— | |||||||||||||||||||||||||||||||||||||||||||||||||||
| 交纳注意事项 |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账支票、电汇、网银等。 |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详见竞价文件,获取竞价文件联系报名联系人。 | |||||||||||||||||||||||||||||||||||||||||||||||||||
| 四、挂牌信息 |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20个工作日 | |||||||||||||||||||||||||||||||||||||||||||||||||||
|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受让方 | 网络竞价 | |||||||||||||||||||||||||||||||||||||||||||||||||||
| 网络竞价 | ||||||||||||||||||||||||||||||||||||||||||||||||||||
| 五、联系方式 | ||||||||||||||||||||||||||||||||||||||||||||||||||||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邓先生 |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0591-****9323 | |||||||||||||||||||||||||||||||||||||||||||||||||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陈女士 |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0591-****0630 | |||||||||||||||||||||||||||||||||||||||||||||||||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吴女士 |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0591-****5305 | |||||||||||||||||||||||||||||||||||||||||||||||||
| 项目报名联系人 | 邓先生 |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 0591-****9323 | |||||||||||||||||||||||||||||||||||||||||||||||||
| 六、交易须知 | ||||||||||||||||||||||||||||||||||||||||||||||||||||
| 交易须知 一、总则 第一条 ****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依据委托方申请,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交易中心项目公告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中心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交易中心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交易中心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 意向投资人【指意向受让方或意向承租方或竞买人或竞租人等,下同】参与交易的,****中心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交易须知。 第三条 意向投资人****交易中心发布的项目完整公告、交易风险提示书、申请人承诺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 交易中心平台【指“****中心微信小程序”及“****中心交易系统(https://biz.****.com/#/login)”,下同】****中心指定的网上交易平台,****交易中心平台参与交易。 二、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五条 意向投资人参与交易,****中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六条 交易中心不提供任何网络终端设备。意向投资人自备网络终端设备并自行注册登录账户。账户名、密码等所有账户信息完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设定,其安全性及保密性也由意向投资人自行负责,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第七条 交易中心已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对项目交易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交易中心对交易标的的现状、品质作出保证,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应对项目交易标的进行实地考察和尽职调查。 第八条 意向投资人报名应具备项目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九条 意向投资人应在项目公告要求的有效****交易中心项目公告的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交易保证金(以****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为准)。交易保证金原则上不接受代收代付。 第十条 若享有优先权的意向投资人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投资人应遵循项目公告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若项目采用非动态报价(包括网络竞价、拍卖、招投标以及其他方式),报名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投资人不得撤回报名,否则将承担项目公告或交易须知中约****交易中心不予返还意向投资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等违约责任。 若项目采用动态报价,项目挂牌公告期间,已完****交易中心平台上点击“提交报名”且已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且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投资人不得撤回报名,否则将承担项目公告或交易须知中约****交易中心不予返还意向投资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等违约责任。 三、关于中止或终结的说明 第十二条 当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交易活动中止或终结: (一)没有意向投资人按照本项目公告规定的程序提交报名材料及交纳交易保证金,本次交易活动终结; (二)经资格审查,没有符合资格的意向投资人,交易活动终结; (三)在交易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导致交易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根据情况交易活动予以中止或终结; (四)项目中止的,当导致交易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因素消失后,交易活动在调整时间后继续进行。 四、关于通知(复函)事项的说明 第十三条 交易中心可按以下任意一种方式向意向投资人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中心官网发布有关事项通知(复函); ****中心平台向意向投资人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三)通****交易中心项目报名联系人的手机号码向意向投资人网上注册账户或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四)通****交易中心报名联系人的邮箱向意向投资人的网上注册账户的邮箱或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邮箱发送邮件; (五)按意向投资人网上注册账户的联系地址或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地址以邮寄方式发送(包括但不限于EMS、顺丰等快递邮寄方式);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交****交易中心平台系统通知或手机短信或邮件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通知(复函)已经送达;以邮寄方式进行的通知,应采用邮政挂号快件或特快专递(EMS、顺丰等)的方式进行,在被通知的意向投资人签收后即为已经送达,若被通知的意向投资人拒绝签收或退回或无法投递的,在邮政挂号快件或特快专递系统显示被通知的意向投资人拒绝签收或退回或投递异常记录时即视为已经送达被通知人;如采用专人送递在交付后即被视为送达,通知(复函)送达即表明意向投资人已知悉通知(复函)送达内容。若因意向投资人网上注册账户或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邮箱有误,或意向投资人未及****交易中心平台系统通知或手机短信或邮件或信件,造成其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或无法交割的,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交易中心在组织项目竞价、交易过程中任何发出且要求回复的函件、通知等文件应在送达后应及时或根据上述函件、通知等文件要求的时限予以回复,不予回复或逾期回复的,****交易中心发出的函件、通知等文件的内容及所涉相关事项表示同意。 五、关于项目公告修改和补充的说明 第十五条 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交易中心和委托方可以按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项目公告的内容。 第十六条 意向投资人如对项目公告有疑问,****交易中心或委托方提出,****中心或委托方在收到疑问后及时按照本须知关于通知(复函)事项的说明的方式给予答复。意向投资人若有疑问应在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提出,并在提出疑问的书面函件中预留联系方式(包括意向投资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和联系地址),否则不予答复。 六、关于资格审核的说明 第十七条 交易中心或委托方对意向投资人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交易保证金和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经审核确认合格的意向投资人才有资格参与竞价。交易中心或委托方的资格审核为形式审核,即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完整性和规范性审核。意向投资人须对所提交的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通过资格审核合格的意向投资人才能参与竞价。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投资人,****中心无需作出解释或说明。 七、关于网络竞价的说明 第十八条 意向投资人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若项目采用网络竞价,则意向投资人应按照项目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交易中心以及项目公告的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规范操作。 第十九条 ****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每个注册账户仅供一位意向投资人使用。凡使用该账户所进行的一切报价,均视为意向投资人自行办理,报价与交易结果由该意向投资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十条 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如发生操作系统故障等无法继续竞价的情形时,交易中心将视具体情况作出中止、重新开始或调整网络竞价时间等的决定,****中心官网予以公告,并按照本须知关于通知(复函)事项的说明的方式通知意向投资人,意向投资人应无条件接受此相应安排,****中心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继续竞价或重新竞价的规则如下: (一)竞价记录可以恢复的,继续竞价。继续竞价时将增加一定时间的自由报价期,起始价为中止时意向投资人的最高有效报价; (二)竞价记录无法恢复的,以挂牌价为起价重新竞价。 八、关于交易成交的说明 第二十一条 本须知所称交易成交是指: (一)报名期限届满后,若征集到1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投资人的,交易中心按照公告的要求,确定符合签约条件的意向投资人,即视为交易成交; ****中心以及项目公告的交易规则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交的情形。 第二十二条 本须****交易中心。 | ||||||||||||||||||||||||||||||||||||||||||||||||||||
| 七、风险提示 | ||||||||||||||||||||||||||||||||||||||||||||||||||||
| 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交易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意向投资人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意向投资****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各项交易活动的所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尊敬的意向投资人: ****中心交易平台【指“****中心微信小程序”及“****中心交易系统(https://biz.****.com/#/login)”,下同】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须知、交易规则、项目公告、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交易中心相关人员。 意向投资人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中心无法继续为意向投资人提供交易服务,交易中心不向相关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交易中心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正式披露公告信息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交易中心根据委托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交易中心仅对信息披露的规范性负责,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交易中心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意向投资人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意向投资人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对交易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标的的数量、质量、新旧程度、功能、瑕疵等)。意向投资人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意向投资人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意向投资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意向投资人未按照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意向投资人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项目公告等关于交易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交易中心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公告期间出现影响交易活动正常进行的情形以及有关当事人提出中止信息披露书面申请和有关材料后,交易中心可以做出中止或终结交易的决定,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由此给意向投资人带来的风险与损失。 3.互联网操作风险。****中心平台参与交易,意向投资人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意向投****交易中心****中心平台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权的意向投资人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权的约定,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意向投资人存在因享有优先权的意向投资人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宏观经济风险:因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可能引起价格等方面的异常波动,投资人有可能遭受的损失; 2.政策风险: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则发生变化,可能引起价格等方面异常波动或导致相关资产、权利等不能变更过户,投资人有可能遭受的损失; 3.利率风险:市场利率变化可能对购买或持有产品的实际收益产生的影响; 4.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 5.违约风险:因包括但不限于委托方或其他交易方无力或无意愿按时足额履约,意向投资人有可能遭受的损失; 6.因意向投资人自身的过错导致的任何损失,该过错包括但不限于决策失误、操作不当、盲目竞价(加价)、使用电子竞价系统时遗忘或泄露密码或密码被他人破解或使用的计算机系统被第三方侵入、委托他人代理交易时他人恶意或不当操作而造成的损失等。 7.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交易中心****中心平台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止的,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投资人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8.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相关规定,自行承担和处理,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9.意向投资人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信息无法接收或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等情形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机关、行政机关、监察机关、**门、****检查委员会等任何中国****机关、部门对意向投资人在网络竞价平台上开设账户及相关信息、所发布的信息以及****交易中心账户的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保证金、交易价款等相关财产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查封、冻结、提取、扣划、罚没等措施时,意向****交易中心有义务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机关、部门采取相应的措施,由此给意向投资人造成的损失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且意向投****交易中心主张任何权利。 ****中心在本项目相关公告中提供的信息与本项目项下标的物存在客观分离的状态,****中心明示的特定情形外,交****交易所涉任何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委托方、意向投资人及其他第三方等)/或任何交易、交易能否产生收益以及收益的大小提供任何担保或条件,无论是明示、默示或法定的。交易****交易中心内容的真实性、充分性、可靠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也不承担任何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对此,意向投资人必须谨慎判断。 以上并不能揭****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的全部风险及市场的全部情形。意向投资人在作出交易决策前,应全面了解相关交易,根据自身的交易目标、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状况等谨慎决策,并自行承担全部风险。 交易中心敬告各意向投资人,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全。本风险提示****交易中心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意向投资人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