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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切实维护医保基金运行安全,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保障局令第3号)精神,按照我市2026****药店服务协议相关条款约定,现将**市**区康顺大药房等11家解除医保服****药店予以公布。
附件:**市解除医保****药店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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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5日